因為很多書店的規模很小,而營運狀況也不是非常需要用到這麼好的系統,因此我才會提的是,也許在經濟部這邊,如果能夠解決,把合作社納入協力的對象,也許這樣的資源,更應該是要從經濟部這邊,包含系統提出,其實經濟部都可以給予更大的,如果以往是一間公司的話,跟經濟部提的,若做得好的話,其實會給的資源比文化部來得多,因此並不是我們提這一件事是要把問題再丟回去文化部,我們需要的是跨部會的,跨部會的資源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先說到這裡。
這就是為什麼要提到文化部?因為文化部給我們非常多的支持。POS系統我們已經做完了,造了一部很棒的車,但是我們沒有汽油,是不是我們有辦法靠自己的能力讓社員自己來處理、解決這個問題?的確是有,但不容易。
合作社法裡面。
我認同剛剛內政部官員所說的,社員大會是非常希望大家與會,但是如果作為社員跟社員間對合作社這樣的主要目標,那其實是很平常的,分區也有一個好處,就是會有共同的事務一起關心,所以我不認為一日所謂選舉型的社員大會,可以讓合作社內部可以產生相信及凝聚力,其實是靠平常。
主要是有兩百名社員的門檻限制,非要達到兩百名以上才有社員代表。這個在制定的時候,有那個時空背景,也就是就全國性的,有沒有可能在法令上作不同的思考,也就是是不是降到一百五十名是不是可行?我們很希望啟動社員代表的機制,但不像主婦聯盟這樣的合作社,也就是以消費者作為社員,我們是以小書店為主,書店都在消失的情況下,也就是合作社可以走下去的話,也許未來的兩、三年;但如果今天把門檻下修就不一樣,很可能我們的效率會更高。
不要講到我的書店,這樣更慘,現在國民的平均所得可以到5萬多元,我想有很多這樣子的年輕一代不會感受到(未來),難怪會有這麼多不同的雜音、聲音,這個是事實,因此今天的機會非常難得,我覺得今天有這樣的責任,把這一件事告訴政府,謝謝。
從我們這麼一個小小合作社實際上經歷合作社時,就讓各部會去思考,或者已經離開學校一陣子的,不曉得怎麼辦,我有一個應徵的工作人員是2003年的研究所畢業,背了40幾萬的學貸,他的工作都一直非常不穩定、不確定,其實公職錄取率其實非常低,在民間沒有辦法發揮,甚至有一個收入,我們把合作社可以給他的待遇,不好意思就是2萬6,000元至2萬8,000元間,這個在民間非常欠缺。
我想要用一個比較實際的例子,最近剛好有工作上的職缺,我覺得今天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我們是一個小小的合作社,結果在這一段時間來的二十幾個應徵的人,大部分都有非常好的學歷,都是大學或者是研究所,而且還是不錯的學校,像清大這樣的學校,我想要透過今天的機會給政府,我們的青年可能很難感受到他們的未來,工作那麼難找,有些人還背著學貸,那麼他們怎麼可能會有希望的夢想?
文化部其實在行政院的部會當中所分配到的預算數相對是最弱勢的,再加上我們這裡推動的是出版圖書相關的事業,等於是弱勢中的弱勢,所以我覺得如果在法律上,也就是跨部會上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其實是可以跟經濟部申請到,讓我們可以做好事情的資源,就算他們想要幫助,也沒有辦法幫助,就是有稅籍或公司就沒轍——像社會創新如果可以涵蓋的話,我覺得這個也許是一個解套。
在業務面其實也一樣,如果合作社沒有被相關政府單位,尤其以經濟部來說,他覺得合作社並不在中小企業的範圍之內,但是很多經濟部提供的資源,我們可能就沒有辦法,我們根本不具資格去申請,所以這對我們來講,這樣的資源其實作為一個基礎建設非常重要的部分。
舉例來講像開會這一件事,一百七十多個社員聚在一起,要有一半的人聚在一起開會的難度非常高,而且是全國性的(合作社),並不是像縣市政府登記的合作社,他的條件的確會比較容易達到,怎麼樣能夠讓主管機關確認可以運用現代的科技來達到法定的規定的人數,不管是從全體的社員大會或者是理事會,其實我覺得應該要確認,這個牽扯有沒有在可能法律上進行修法,如果沒有這樣配套的話,其實是都很困難的。
大家好,在我們提出來的書面資料當中有所謂合作社的事務、業務方面,我想提的是在法律層面上的規範,以事務方面來講,法律其實都有很明確的規定怎麼樣,而我們規定的是現在沒有辦法達到下一個階段,但是現在有好的工具運用,但是我們沒有辦法用。
我代表的是有限責任臺灣臺灣友善書業供給合作社,我們的直屬是內政部,跟我們比較有密切關係的是文化部,但其實經濟部對我們來講很重要,我們很難從政府相關的部門組織去看看有沒有跨部會的整合機制,能夠把資源像這樣的合作社組起來,因為合作社其實在相關的討論上是非常高。
其實我離中壢沒有多遠,我是在新竹,剛剛坐火車可能找不到停車的地方,比較慢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