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直接把爐碴送去台中,要按照附表九看什麼用途,要有再利用製程行為再送去台中廠運用。
例如編號九附表規定。
不是,譬如說華新麗華鹽水廠爐碴要運到台中廠去當作不管是瀝青混泥土或是道路的用途是這樣嗎?
廢清書上有載明核准就可以。
對,針對基底層級配粒料用途。
對。
現在設計圖說或工程規劃有列就可以了。
或者是他的工程圖書及標單上有載明可以使用這些再生粒料,就是一種證明文件。
謝謝李技正的意見,第一個意見是希望有關產品前六個月銷售量超過這個量要停收規定,這部分會再做通盤考量看怎麼樣比較符合需求。再來第二點煤灰新增用途的名稱會再看一下相關規範上的統一用詞,方便各部會這樣的使用。第三點針對燃料化這部分,環保署已經有燃料化的指引跟規範,與我們再利用管理辦法其實不互相衝突,業者都會遵循規定,這部份我們也已經在相關業者宣 導,後續收到您的文字再看如何摻採及依循,以上回應說明。
這部分我們已經納入附表修正內文。
第7目之1這個文字就是摻採地政司意見,將依規則化訂刪除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劃定各分區,加了其他使用分區,
這部分大概有做一些評估,因為目前不同廠在做物料使用跟產品使用等不同製程可能會有原物料不同的情況,可能會影響到廢棄物的成分,所以我們這邊可能還是會先要了解廢棄物來源的製程的狀況,但是我們在審查許可再利用案件時也開放通案再利用許可申請案中,有通案申請增加新的來源製程,那這部分就可以給再利用機構在申請書中敘明清楚,後續都可以來納入這些新增的製程 。以上說明。
針對這個建議也覺得很好,我們就照環保署修正字面。剛剛簡報中也有說明參採納入。
這建議文字內容,剛同仁簡報時已經參照建議納入修正。
預鑄工法送到現場去裝是一種施工的趨勢,所以新增水泥製品包含樑柱牆等構造物,這是後續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