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就是這樣。
我們今天會後找這一個主責部會統整一下。
因為各部會的資料……
來得及吧?
是不是這一次會後以後請主責單位綜整研處,如果來得及,我們就放入到我們的會議資料,如果來不及就當場再回應,並提供書面資料,其他部會的那一些意見還是可以給。
其他的就先暫列國發會。
我知道,原則上GRB由科技部。
我想再請科技部提出研處意見。
對,我們就列在第一案底下的主責部會。
右邊備註。
……請政委參考附件3。
就加「第一季4月幾日」。
最後的裁示稿還要再潤飾一下,今天要決定主責部會跟會議進行。
我今天要跟政委請示的是在會議進行及主責部會,因為最後是要由主責部會統整回應,因為最後在會議之前還要提供裁示稿給院長。
大概就是按照像上次的方桌,每一桌大概有四位的情形,原則上由委員自行入座,早來的就早入座,後面的幾張就是由其他的列席人員來坐,會議的流程就按照表上的一百二十分鐘,從三點到五點左右。
到時候會供餐,這個是座位的規劃,如同最後一張表當中,倒數的附件裡面有一張座位表。
現在出席的人員大概是二十二位委員出席,有三位請假,再一個列席的部分是院裡面的各處、部長。
是。
就不會青年諮詢或者是跨部會的東西,像文化會報的體育單項…
他們希望看到一些網站上的設置要點及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