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單親家庭,有各種單親疑慮,那並不是共識,那只是一派的意見。
你剛剛提到非匿名的方法有其他想像不到的後續問題,你剛剛停留解決方法是在非匿名方法的捐精,我們有討論的是,因為他知道,所以知道的彼此雙方,如果要認對方可不可以?
我們只是提出來說如果是收養的話,其實是會作評估,但我們並沒有往下討論到人工生殖要不要評估,我們只是提供一個訊息收養。
我補充一下,我們提到自然法則的部分,也就是以兒童最佳利益來看的時候,是不是儘量趨近於兒童原來的最佳狀況?我們的基本假設是不是「兒童最佳利益」狀況是指給他的親生父母照顧的狀況,如果這樣才是最佳的狀況的話,那我們所有後面的設計就會有所不同。有一些是「不得已」而產生的單親狀態,那種狀況就跟用人工生殖「刻意」產生的單親家庭是不一樣的情況,所以我只是要再強調一下,如果自然法則、血緣關係、血統關係是所有社會制度的社會秩序根源的話,在討論這一些問題的時候,應該是一起考量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