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補助的話,大概都是對於私人、團體的補助,行政院有另外一套規定,整個部裡,我建議就是列一張分攤表,像台電分攤多少、中油分攤多少,我們就轉給公司,看看撥到哪一個戶頭的聯絡窗口是哪些,社企流要留一個窗口給我們,後續可能有一些細節要處理,給公司的承辦單位聯絡,會比較方便。
國營會代表發言,國營會分攤200萬,這個沒有問題,問題是如何來分攤?補助跟分攤,依規定的程序是不一樣的,如果是分擔的話,大概是針對窗口、政府部門,我們部裡說要用分攤,我建議國營事業就併到部裡面一起用分攤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