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了。
在10月30日之後,如果還有繼續營業,而有發現的話,也是開罰,如果已經做轉換的部分,我們就不予處罰,那就是緩衝的事情。
目前我們會之前有參與Uber經營的人與車來監測進入系統當中,我們在稽查如果發現是之前已經有類似報備的狀況之下,因為取得執業登記證需要歷程或者是需要繳交過戶,也是需要歷程。
12月1日開始取締,現在實務上只有8個合法,面對這麼多的司機,如何轉換成多元化?政府應該要思考一下?
是 。
我們也會有一份,也就是兩地的公會跟主管機關,必須要同意才可以。
這個部分其實都有列管,像桃園、新竹縣市或者是苗栗縣有一個列管的部分,看列管的部分轉換的程序……
有關於租賃轉多元的部分,目前還沒有,主要的原因是只有8部可以做轉換的動作。
誠如剛剛所講的,新竹市的部分是有8部,本身可以容納的量就是8部,8部是有其他會來做,這個是浮動的。
合作社的部分其實還是客運服務的部分,如果是計程車客運業的部分,車行的部分,像兩種服務的精神是不一樣的。
是。我再說明一下,因為同時有申請多元的部分,運輸合作社可以針對社員來進行多元,僅止於他的社員。
合作社是以社員為主,多元的部分,轉型不適合。
如果200多的部分,事實上是有還有這個空間在車行那邊來做,利用租賃業者轉型到多元計程車的部分。
我們簡短說明,之前Uber的狀況跟租賃業合作,以新竹縣來講是284名,且也有列管,這個部分是尋找在營業區內,像桃竹苗的部分,因為多元計程車服務的部分,經過一個車行再找一個多元的,然後就可以找領牌的動作,這個在11月15日的部分,我們在新竹區監理所都已經有設立單一窗口來進行做一條龍的服務,看桃園是不是有找到車額或者是在哪裡一個地方,桃園比較多數,大概是306,新竹縣是28,苗栗縣是有36。
這一個部分是有此規定,我們會在今年召開,我們現在也是在籌備。
針對這一個部分,如果是合作社的部分,可以根據計程車合作社社員牌照發放作業要點,這個是因應公路法第39條的部分,是每一年12月來召開,也就是依據計程車諮詢委員會設置管理要點來作一個討論,也就是依據縣市的成長人口數及面積成長數的部分有一定的共識來換算大概可以有多少的牌照發放。
這裡補充說明,原本是設計50名,還有49,其中48是有實質領牌的,還有一部是有空缺的部分,這部分請戴經理找到適合的社員加入合作社。
現在看起來當然是相對於桃園的部分,可能人口數是比較多的,目前是有306個車額,在基於一個共同區域裡面,現在因為Uber跟租賃業合作的部分,我們在今年10月1日也有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2條的部分,經過工會的同意可以作過戶的部分,過戶可能會牽涉到一些條件,為何會是當地的工會?可能因為要涉及到兩造雙方供需平衡,以目前看起來是台北市、新北市的部分,空車額是比較多,藉這個機會輔導使用Uber租賃車的部分,轉介到桃園、新竹市各地,把之前的空車額加以利用,大概目前的狀況是這樣子。
所謂合作社的部分,目前其實是有19個,還有一面還沒有領,這個部分在各縣市計程車合作社社員發放,這是有一個設置的管理要點,在三個月內如果沒有找到適合的資格,可能就會再重新公告。
我這邊是新竹區監理所,這一個部分因為目前看起來新竹市車行是466個車額,還有8個車額是沒有補滿的,當然另外還有個人行的部分,是有269個,有11個車額還沒有補滿,除了車行之外,還有個人行可以申請,當然個人行是有資格、條件審核,當然這個就沒有所謂的限制了。
政委好,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的股長,旁邊這一位是我們有關於計程車的承辦人楊淑閔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