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審判獨立沒有錯,但是做的判決讓人民感到非常失望。
新聞。
我也滿認同理事長剛剛講的內容,該死刑就死刑,何必浪費社會資源?謝謝。
虐童致死跟酒駕致死,老實來說兒童虐童致死,還要來得過分一點,好像都是死亡,兒虐致死其實比酒駕致死還要來得過分一點,為什麼?兒童虐童致死,那個是慢慢、逐漸式的讓你凌虐致死,酒駕是一撞就死了,你對一個兒虐、兒童沒有反抗能力的人,你這樣子的做法,老實說我覺得比酒駕致死來得過分。
我為什麼附議這個議題?之前社會新聞一直報虐童案,一般的社會老百姓看這個新聞就是覺得該死,法官最後的判決,其實讓人民是無感的,可能是雷聲大、雨點小。
大家好,我是附議人,其實我是一般民眾,對於法務部、衛福部或者是內政部、兒童促進協會的理事長,可能針對這一塊有專業自己的領域。
大家好,我是附議人游舜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