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針對不得使用境外輸入捐贈生殖細胞,再補充,國內捐贈者必須經過檢查評估,確定無相關遺傳或傳染疾病才可捐贈。
三的部分,也就是法不能做,如果要討論,還是要修法。
其實一跟二應該合併。
就看如何適用,以後就看要怎麼修。
對。如果開放單身,當然這個部分就要修。
人工生殖子女視為婚生子女,法規是說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沒有互相詐欺的情況下所生出來的子女是……
我自己覺得,會想要來做人工生殖,然後又單身,基本上應該是經濟上會有一定的程度,然後想要去撫養小孩,比較不會有這一方面的議題。
限中低收及低收入戶。這邊要講的是單身家庭是比較經濟弱勢嗎?
在立法說明提到人工生殖的技術,是以治療不孕為目的,而非創造生命之方法。
生育自由,這邊有一是助孕科技,也就是夫妻關係下,在沒有避孕,有正常性生活而沒有懷孕,去尋求生殖技術人工生殖。人工生殖法當初在立法的時候,有提到人工生殖的技術是以治療不孕為目的,並不是創造生命之方法,至於單身是如何界定有待討論。
謝謝林雨蒼報告,非常清楚。
人工生殖法第16條有規範「不得使用境外輸入之捐贈生殖細胞」。我們查過96年立法意旨,不得輸入境外輸捐贈生殖細胞,是可能會引進境外人種的遺傳疾病。
是。
其實到目前為止女同志就是單身,在民法還沒有做相關修訂之前就是這樣,如果會上要討論女同志可不可以,這個界定目前就是指單身,也就是單身女是不是可以做人工生殖。
國民健康署是提供高齡婦女或有生出遺傳性及罕見疾病之虞的夫妻產前遺傳性疾病諮詢,或者高齡孕婦提供生產風險評估告知。至於林雨蒼所講的,評估可能要再回去看一下,又或者是內政部是不是有(資訊)?像經濟狀況是否適合(成為原因之一)?
他們是正方,是否兩個就已經足夠。
吳嘉苓教授也有去,另外世新陳宜倩教授。
許秀雯委員也有去。
我印象中,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其實那是正方,是針對同性,但是在會議紀錄上,我看到的是,在代孕的部分還有爭議,因此他們建議假如可以就先開放單身,我記得會議紀錄上面有這樣提到;也有找兩個或者是三個專家學者去討論。
剛剛法務部所講的是伴侶盟所辦的,因為我們有派人出席,因此我們有收到(會議紀錄),因為有請我們要出席。
因為人工生殖針對婦女等團體應該要有代表來參加,像我們有列臺灣女人連線及兒福聯盟。
有關於這一次的協作會議,我們有提到幾個利害關係人,當初提案人有提兩個建議人選,一個是「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吳嘉苓教授,另外一個是行政院性平會的許秀雯委員。看起來這個都是正方,我們沒有預設立場,其實正方、反方都可以蒐集意見有更多的資料,我們藉由行政院性平處瞭解到,丁副教授過去有一些相關的探討。另外,也就是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
針對世界衛生組織,這個定義是不是要修改,因為上面的文字是正在徵詢夥伴間的意見,另不育這個字我們打錯,其實就是不孕的定義。
針對聯合國「經濟文化社會權利公約」提到是不要強迫他去做變性手術、節育,也就是要尊重他的性向,在這個議題分析只是提出來,因為各國的規定也都不一樣。
針對尤美女委員在12月7日立院因應刑法沒收新制排審人工生殖法第31、36條修法,尤美女委員當日質詢是建議本署要就人工生殖法增設代理孕母專章修法召開召開專家會議時,應該納入討論的議題。
至於政委辦在今天有提出一些說明,我們一併回覆:各國規範單身女可以,但是有7個國家女同志不行。我們是從2016年國際生育醫學聯合會,每三年調查各國資料中整理。
不管有沒有這個協作會議,我們今年就是會召開專家會議來討論。因為這一個議題也不是在這次協作會議之後能夠承諾到底要不要修或者是不修,其實我們在內部討論的過程中,一直把它定位成「蒐集各方資料、意見」。包含代理孕母、人工生殖法要不要開放單身或者是同性等,都是會持續關注社會對此議題看法,並尋求最大的共識,以減少避免激起社會的對立。
其實在國健署這邊,我們的立場是,因為議題是非常爭議,我們的主管機關是不是要啟動這樣的討論,因此我們有講到在開放平台有好幾次的提案都沒有過,因此假如這一次提案有過的話,就是開啟討論的契機。
就像剛剛Peggy講的,這個議題其實爭議性滿大,這個案子其實在去年有兩、三次的提案都沒有過,這一次過了。一開始我們想說要不要鎖定單身適用,或者是開放到同性,但是提案人提到「同性」,因此一併討論。
請問大家有收到議題分析資料嗎?
如要補充有限制時間嗎?
現在假如利害關係人每個人簡報5分鐘,不一定用簡報也可能直接論述他的觀點,如不設定人數,這樣會議時間可能沒有辦法控制,如果邀請的專家他們都要講的話。
是不是要詢問他們要不要簡報?
請教利害關係人的簡報,1人5分鐘,請問邀請的對象是所有的利害關係人嗎?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歐良榮。
不好意思,剛剛並沒有說雙多胞胎不是高危險,而是國民健康署補助羊膜穿刺,是針對具有遺傳性疾病高風險的孕婦。
針對協會提出來有關於彙編雙多胞胎手冊的部分,目前國民健康署已補助小額的前驅計畫,預計年底前會完成,相關成果將作為本署修訂「孕婦健康手冊」及「兒童健康手冊」參考,並提供政府相關部門作為施政的參考。
另外,其實在考量做羊膜穿刺,其實是侵入性的檢查,可能會提高流產機率的部分,所以學會這邊在建議針對是不是所有的雙多胞胎都要給補助,這部分並不建議。
針對低收入戶或者是資源不足的地方,我們另外有減免採檢的費用,每一胎是3,500元。
針對雙多胞胎羊膜穿刺的部分,其實目前國民健康署針對三十四歲以上或未滿三十四歲,只要是本人或者是配偶或其家屬有罹患遺傳性疾病,或者是曾經生育過異常胎兒,或者是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較大,或者是超音波的篩檢可能有異常、疑似基因疾病等,補助每一胎5,000元,所以如果是懷雙胞胎,就會補助兩胎。
大家好,我是國民健康署歐良榮科長,有關於學會這邊的提案,事先說明一下,政府要執行一些全國性的政策,會考慮須有充分之國內外具體實證基礎研究資料,另外再考量政府的財源,所以如果學會這邊提出的訴求沒有被接受,也麻煩能夠被諒解。
大家好,我是國民健康署歐良榮,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