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之前有大概跟內政部消防署的人溝通過,原則上針對那時防火管理人員,他們比較沒有兼職的相關評估規定,所以這部分我們還是主要切齊勞安衛規範的部分。不知道我們的同仁有沒有要補充的?
這個計畫因為我們剛開始進行公聽,那時就我們公告時,在「眾開講」有很多的聲音,這一塊其實按照程序,我們應該要先跟相關部會辦所謂的研商會,後續再針對相關的民眾、環保團體辦公聽會,我們現在是倒過來這樣做,先辦公聽會,後續的部分針對剛剛提到跟內政部消防署及相關職安衛的協商,後續這部分我們一定會跟他們協商。
像剛剛有提到空氣行動聯盟提到的,人數上的規範是不是有不妥的部分?這次修法到這一版,也就是要跟職安衛切齊,原則上職安衛有規定第一類 100 人、第二類 300 人,我們針對這一塊切齊,但後續針對如何協助專責人員有效,這在訓練的部分我們會加強,也就是如何讓專責人員可以有效進行他們的工作。
剛剛立委辦公室有提到我們居心叵測,其實我們很單純,沒有想這麼多,只是剛開始草案出來時,我們就有看到各界都有一些意見,我們徵詢大家的意見以後,大家討論了兩、三次,然後決定是不是要用這樣的方式修正,到最後也是跟勞安衛相關的法規來作切齊的動作,這部分對未來推動的情況會比較好一點。
大家的意見我們都很重視,不管是在政策平台當中大家所提到的一些意見,還有我們現在提到相關在公聽會的意見,我們都會納入參考。
剛剛有提到勞工的部分,後續我們召開這兩次公聽會的時候,我們再作一些討論,也就是是不是再加開或是什麼樣的方式處理,這部分我們後續再作一些相關的部分。
還有一個部分,之前在委員辦公室有答應要開北、中、南的協調會,因為最近的疫情比較嚴重一點,我們後續在作商討,假設如果開視訊會議的話,可能比較不會有北、中、南的限制,因此我們當時在提想說原本要開北、中、南的實體會議,是不是可以用類似在線上的會議,大家如果都上線的話,就不會有北、中、南的區分,是不是可以再作一些商討。
剛剛委員辦公室有提到影響相關的人數,就廢棄物這一塊的部分來看,我們現在應該要設置的是是有 7,000 家的事業,還有包含一些處理機構,如果按照這樣方面切齊的話,我們這一塊的影響大概是有 7 成左右,算起來應該是 5,000 家左右的事業會影響到,因為有一些事業是要聘兩個,是用事業的比例去作分切。
我先強調一點,這次的修法主要還是要跟職安署的法規要切齊,因為職安署那邊有提到 100 人以下、第二類的 300 人以下是可以兼職的,只有環保機關一直堅持不能兼任,因此這一塊或許我們在考量,我們比較偏向跟職安衛相關的法規來作切齊的動作,原則上主要是這一塊。
邱俊雄這個案子跟幾個單位有關,我先就幾個部分來回應,後續的部分請其他同仁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