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逃逸的處罰機制,也就是三個月的空窗。
沒有對症下藥處罰雇主跟仲介,問題依然存在,所以我們希望勞動部盡早修改逃逸的處罰規定,我報告到這邊,謝謝。
我要說的是臺灣是超高齡社會,仰賴移工只會越來越高,移工逃逸成因不解決的話,逃逸也會越來越多,我們發現近來逃逸的現象跟早期是不一樣的,勞雇雙方工作上是沒有爭議的,而且甚至是相處很和諧的,因為這當中也有很多是雇主續聘的,但是卻發生逃逸現象,也有移工主動開口跟雇主說:「外面已經有朋友介紹可以領到 3 萬 5 的工作,我知道你不會同意這個薪水,所以我覺得逃跑去當黑工。」這個是真實的事情,也是最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