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馬上要動。
所以要找您反應這個問題。
對,而且我們政府還是習慣用大人的角度去看。
協調之下種種考量所呈現的結果,我覺得有更多優化的空間。
當初國營造建築師在規劃的時候,我們有去聊一下。
我看了一下規劃,當然比過去任何政府蓋的住宅……
而且這個要有一點限制,像上個月比較夯的「健康公宅」,政府的思維是以補助性的,而不是主動協助,而是被動補助,但年輕人活動裡強,想法很多。
對。
就講硬體好了,其實目前臺灣還沒有真正針對青年,也就是我們講說是階段性的弱勢,也就是創業的時候,可能沒有錢,但他過了若干年後就不是這個狀態,沒有針對這一段,大家現在講社會住宅,那其實是太大的概念,這裡面還可以分眾化,我們想做的是特別有關於青年這一段,因為對於臺灣之後,不管是經濟或者是社會的發展,其實是有比較大的動力。
我想從硬體跟之後的營運規劃,政府都還有很多可以優化的空間。
我想也許之後,我們這邊有想法跟我們的資源,我們也很渴望跟公部門(合作)。
我們這邊有長輩希望可以為臺灣多做一點回饋,因此有想法想要跟公部門合作,做類似「直遊居(音譯)」,這三件事可以複合在一起,其實這個都市是比較健康的發展,也就是新的跟舊的在一起,然後街區不要太大,然後工作及生活(融合)。
所以應該從比較大的宏觀角度,我覺得這樣才可以解決全面的問題。
剛剛提到生態系,截長補短是很重要的概念,當然以比例上來講,會出來創業或者是選擇社會企業的人,大部分還是以年輕人居多,這一些年輕人在生活上有其他生活的問題,會干擾或者是影響他們對於開公司這一件事的正確判斷,因此這個生態系如果要非常健全的話,應該不只解決社會企業在公司營運上的問題,甚至我們可以考量到其他生活相關,像可能要煩惱房租、各項基本開支。
對,重點是監管,前面的搭架構越簡單越好,也就是讓大家覺得門檻不用很高,進來之後,那個監管是越嚴格,而且是要永續性。
我覺得這個方式對於這一些非營利組織來講,是一條選項。但是要注意一件事,臺灣比較容易把很多事情用直觀的想法混在一起,所以當這些原本是非營利組織的角色,變成開了一個子公司,而這個子公司就是法人公司,因為社會企業就是法人組織,這中間怎麼去釐清這一條線,會不會讓原本這個角色在這個地方的影響會降低?
但是社會資源有時有限、有時無限,大部分是有限,因此會排擠到部分的NGO。
對,這樣的思維去切入的。
像中企處是讓所有的社會企業都知道想要知道的是什麼、追蹤什麼項目。另外一個很重要的觀點是,不要讓社會企業變成是NGO視為的潛在威脅,其實大家對於社會企業的概念,一開始都是從……
監管先於立法,他來登記知道負什麼義務跟責任,也知道一個專屬的單位,也就是每一年希望來做。
倒是剛剛林秀榛有提到的,目前一般社會大眾對於社會企業還是非常懵懂,比較簡單的方式是,現在各個縣市有一個登記的機制,也就是來登記才是社會企業,我也不諱言,坊間有很多掛羊頭賣狗肉。
我知道有幾位立委在提案,先立法不是。
其實社企在臺灣的發展,比較持正向及帶有憂慮的看法,扶輪社這兩個年度基本上都是我在辦這一件事,因此在這中間從一開始對社企的不瞭解至一些觀察,我覺得政府目前應該要做的事情是,很重要的一點是不要先制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