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邊先擬這一段文字,假如政委這邊確定可以的話,我們之後會針對這個文字回覆,在這個平台上。
其中法務部已經研擬刑法第286條的修正草案,盡可能補足法律對於虐童行為人的處罰過輕,以及保護機制尚有不足的部分,但我們這邊發現事實上有關於通報人保護的業務,應該是屬於衛福部的權責,這個部分我們後面也有提供一些參考的法條,這些法條也顯示跟衛福部比較相關,因此這個部分希望衛福部協助幫忙。
另外,第44號的部分,上次會議有提到關於好像是通報員保護的部分,要做一些更多的說明,這個部分我們也有提供。
有關第9號的部分,表格裡是我們之前提供的後續推動規劃文字,我們希望最後可以解除列管。
羅柏PO臨時有事,所以請我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