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能不能在第30條也加入公布照片或者是姓名的部分,感覺也是潛在的危險。
罰則裡面還有一個是公布姓名跟犯罪事實,因為他是很惡意,像我們這一次的案件,因為流浪貓基本上只要讓牠體無完膚,牠在外面可能活一個禮拜就死了,所以基本上這個應該算是很惡意的傷人,可以判斷有一些反社會人格。
大家好,我是提案人的老公陪她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