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部長有提到我們現在在研擬的新經濟移民法,希望不只是大學以上學位的人才可以留下來,我們甚至覺得有一些唸高中或者海青班的僑外生,其實也有相當多技術的人才,希望未來透過新經濟移民法,他們也可以留在臺灣工作,以上。
因此,從103年一直到目前為止,透過評點制可以留在臺灣工作,核准的人次大概已經超過1萬人次,幾乎所有在這一邊唸學位的僑外生,大部分都可以留下來,我想這也是我們希望留下來這一些青年外國學生,然後成為我們的優秀人才。
院長、各位委員,國際人才、國際學生來臺灣就讀學位,是很重要的延攬人才方法。過去這一些僑外生在這邊畢業之後,他們很難留下來,是因為有工作經驗跟薪資的門檻,所以國發會在103年針對如何吸引這一些優秀的僑外生,唸完學位可以在臺灣工作,我們就跟勞動部一起設計一個配額評點的機制,也就是用設計的評分標準,讓他們不用受工作經驗與薪資的門檻,而是因為他們有一些其他的能力資格條件,然後就可以留下來。
還是不需要排到那個部分?
期程是要講到最完整的嗎?
ok。
我們可不可以把部會提供的經各部會綜整,還有觀光產業的分析?
我們第一次要處理這樣,也碰到這麼多部會,我們當窗口的話,我們在資料整理時,我們可不可以說比如針對這一個部分人事總處分析的狀況?
我們蒐集好之後……
我們擔心如果沒有確定的話,他們沒有辦法提供,我們就傻眼。
我們要告訴他們說提供什麼給我?
是我們要蒐集嗎?
我的意思是原始資料,像剛剛講的對加班費或者是能不能排休,要人事總處,我們真的沒有辦法寫。他們先透過我們這邊,彙整起來而提供嗎?
資料釋出是各單位都釋出來,然後由這邊去做嗎?
我們的主委是認為這個影響如果從整個政策或者國家的角度,應該是看更大、更廣的;然而我們現在是要回應的,是要在這一個時間點就講很多嗎?比如說不能取消或者是對於加班費這一個部分沒有辦法恢復,對於其他的業別有影響?到底需要回應到什麼程度?
而這一些資料都要釋出,或者能不能去恢復到不休假的加班費,可不可以回到過去?政府有沒有針對公務人員這部分評估,是不是要比照新版的勞基法?我的意思是,到底要把它層面擴大,或者聚焦在是對這個部分的影響。
因此我說要請觀光局評估;但當然很難評估,我們如果只能用一個數據,也就是之前國旅卡刷了多少,在旅宿多少產業,我們就是只能用這樣的數據。
像我剛剛會提到的是主委指示,如果國旅卡廢除之後會有更廣的影響,我們是要為了這一個提案,除了這個部分外,到最後因為影響很大,會影響到觀光業等,但是公務員在意的不是那個部分,他們是覺得勞工現在的權益都已經這樣了,所以那個方向是不是要聚焦在那一些?
針對這一個議題,我覺得有幾個要釐清的,因為這個是公務人員提出來的,可能在意的是要廢除,後面的議題到底直接聚焦於這個部分對於公務人員有沒有配套,然後到底是不是可以恢復他的加班費,以及配套措施是什麼?
我在想說效益的部分,如果繼續推的效益比較ok,就像我們的報告裡面,本來就有評估,比如有增加一些商店的營業額或者是推了之後,觀光業也受惠,這個部分有一些面向,但是現在比較要評估的是如果廢除之後,我們剛剛講的是公務員是不是會恢復不休假的加班費,這個一定要評估,現在是不是回到原點或者觀光業者會覺得有什麼衝擊,當然我們會講公務員現在也會引導他們這樣,但是的確當沒有,如果廢除就已經沒有國旅卡,而是發給他錢,也不一定對他有什麼要求,這樣一定會限縮。
可以。
我們先電話聯絡,如果找不到再用email約。
他是留電話跟email嗎?
這個可以很快,應該下個禮拜。
我們應該可以很快聯絡到他,現在就是要逐字稿,也就是把他的意思變成逐字稿。
這樣很好。
不是,要陳主委點頭。
我想這一個案子願意把它接下來,剛剛業務會報,我們主委也有特別指示這一個案子,也就是所謂的廢掉之後是不是可以如實發放加班費,這個部分要請人事總處的評估。另外是對觀光產業的部分,刷卡就73億的挹注,對觀光的影響,包括也請經濟部去評估那一些商圈的特約店的影響,這個是跨部會,我們願意做這一個窗口。
沒有。
下個禮拜五之前。
對,我們在哪一天有開會,我們有就各界的意見檢討,這樣的資料我們把它修剪之後,我們給我們的長官再簽出去。
政委是不是可以給我們多一點的時間?6日是禮拜五,我們的想法是就那一次檢討的簡報,我們把它做一些調整。
就把原先的報告給我們,那一個報告如果真的要,我們可以……
他們都會開人事單位的會議,公務員的建議是什麼,他們希望放寬什麼,這個很具體,所以應該是那一些的資訊是從……召開的會議是由那一個人事的代表來開,所以在這個部分也是廣徵公務人員。
剛剛聽起來是用電話跟她談過之後,我們也是從電話中訪談中才知道提案人說國發會政策形成過程要透明,在他們連署的過程中有針對這一個部分徵詢,如果提案當中就有這一個議題,當然我們可能就真的需要提供一些資料。但我剛剛聽觀光局說可能她說國發會還要回應這一個資訊,如果在這一個提案上並沒有針對這一點,而附議的人也不是附議這個……
我們先用電話,如果他ok的話……
我們設法先打電話給這一位提案人,因為他看了以後比較釋懷了,我們再跟他講說這一個政策我們都有檢討、開會,先跟他講說我們都有做這一些意見的徵詢,先看提案人能不能接受,她若有進一步認為徵詢的意見在哪裡,提案人需要我們進一步提供什麼。
我們的做法是,觀光局接下來要發新聞稿,你們會提供上去,對不對?
這樣的檢討報告跟最後的政策決定是沒有link的(笑),所以我就說我們原先第一次的報院,是我們覺得目前制度ok,所以希望續辦一期,完全是按照之前的遊戲規則做。民間可能就會說當初這樣檢討,怎麼會跑出這樣?
不管是問卷或者是座談會的一個結果分析,對我們來說,如果有需要給很關心的人,我們自己覺得沒有什麼問題,當然可能要看行政院那邊覺得這樣的分析可不可以給,因為這個是為了政策是否可以繼續推動做的,而不是這一個報告公布今年執行的狀況怎麼樣,並沒有打算要公開的一個報告。
對。
是。
有。
我們會完成簡報,所以我們檢討這一期執行的狀況,有一些什麼問題,如公務員反應什麼問題、業者有什麼建議,我們就會把它這幾個變成討論的事項,部會有共識,然後再報到行政院,看是不是要續辦。下一年國旅卡是不是要繼續辦理,辦理的形式有沒有改變,這個報告就是要報院的依據──我們今年特別慎重,我們有找觀光產業有關的專業學者看有沒有什麼建議,這一次的檢討會議還有邀學者。
他們大概是7月底把報告給我們的。
觀光局對於調查……你們知道這個嗎?像比如會說觀光產業會問幾個問項,對於產業有沒有提升營業額,最後給我們一個數字是調查多少的業者,還有多少比例認為有助於業績的提升。
因此我覺得以這一個部分來說,透明度、公開資訊意見這個一定都有。
所以你叫我去說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我當然只能按照院裡面,現在還是只能配合院這樣的說明;當然現在院長已經有一些政策上的調整、放寬,現在比較好說明的是,因為各界的意見,所以我們有去放寬了。
而這次的確是院裡面比較強烈的主張,也就是要救觀光,所以我們事實上報院四進四出,我們的建議,院裡面覺得不行,再退給我們,因此這樣的決議,我們真的只是遵照辦理。
國發會因為政策研擬,我們甚至把之前消費的業別,都會做數據分析,由副主委召開會議,再陳報給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