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想最重要的是創新,很多地方都是創新,其實我們已經可以看到,大家部門的名字不一樣,國家過去這麼多年來,會覺得設定定位的時候可能很好,我們要成立委員會,也就是對外、對內的投資都要經過審議委員會,把這個名字抄臺灣的,但是改了名字「投資促進協會」,這樣的想像有很大的空間,我們很樂見數位部可以有更前瞻的方向,這個對國家與業者都很好。
我們也在思考這個問題,難道數位部成立以後,是不是可以變成臺灣電塔,跟國外的公司一樣,設了基地台由產業署來建設,我們五家會員來租,這個是獨立運作的單位,這樣你們是最新、整合數位的工作,這個是我想談的。
談到這個問題,我們面對很多基地台的參與,還有跟當地的員工、基地台位置的人在捉迷藏,像當地不肖的業者或者是人士參與,都是漸漸拆,基本上我相信各代表、全島都有這樣的問題。
部長、數位部各位同仁、長官,臺灣之星已經跟台灣大哥大合作,為這個產業的發展,一如既往的關心,為了產業政府的建設投入數百億的資金,在頻譜頻率跟基地台的建設,這些都是屬於在基礎建設,需要大量的頻譜,如何讓這些資訊有效(效果、效力),有效運用與體現出來,不但對國家、企業有幫助,我們在這裡介於數位發展部的成立,能夠有效引領國家的政策跟產業發展的方向,能夠讓所花的資金有效力,產生更大的效果出來,這個是我以一個財務背景的人所提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