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海青班的學生沒有辦法適用這個規定,只能有三個月,我們建議鬆綁相關的規定,或者是延長停留期間,增加這些海青班、僑生留在臺灣的動機,報告完畢。
另外,行政院已經通過新經濟移民法並送立法院審議,後續有請相關的部會及早配套措施,或者是調整現有的法規,適用於僑生畢業後申請在台長期拘留的相關法制鬆綁作業。另外,依據外國人永久拘留辦法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拘留定居許可辦法,我們已經放寬在台僑外畢業生的規定,由原來的六個月延長。
國內各級學校都有招生不足的問題,所以我們建議針對放寬工作拘留的規定,現在勞動部有針對這些僑外生的工作評點制,他的評點的條件對於現在剛畢業或者是沒有工作經驗的僑生都有相關的門檻,所以我們建議可以提高大學學歷的配分,甚至納入專科學校,僑委會海青班及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的學歷進行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