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信令的資料及內政部警政署酒駕、科技執法,誠如前面所述。最後我們確認高應用資料的清冊內容,總計目前會提供 32 項,已開放的已經有 30 項,預計後續開放的會有 2 項。
為了凝聚交通運輸主題的高運用資料價值項目,我們在 11 月 22 日邀集了數發部、內政部、經濟部及交通相關的單位共同邀集研商,彙整了幾點共識。子類別的部分,之前數發部建議的是公共運輸狀態、低碳交通、交通安全,考量到交通相關的一些政策推動、業務範疇及資料內涵,我們調整為公共運輸、道路服務、低碳交通、交通安全及公共遊憩等五項。
資料上建議的部分,包含內政部警政署警局酒駕發生數、破獲數及固定科技執法的設備資料,這一塊內政部警政署表示他們目前沒有建置相關的資料,只是後來我們還是會請內政部警政署後續邀集相關的地方政府來進行評估開放的可行性。
在「眾開講」的建議部分,民眾的建議有兩類,包含子類別的建議、資料上的建議,則是希望新增電信信令人口的統計類別,也將資料作為開放的使用,這塊其實內政部已經有對外供應了,不過因為這塊目前放在社會經濟資料服務平臺,也是需要進行申請才有辦法提供,所以比較偏向屬於依申請提供的資料,非單純完全開放的資料,這部分也因為跟電信公司購買,所以只有 109 年度,時空維度有一些限制,也不屬於長期維護,因此上次跟數發部的討論後,會建議比較不符合高應用開放資料的特性,因此不建議納入。
在邀集民眾提供建議的宣傳管道分為三個部分,因為剛好交通部上次有參加行政院的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會議,透過諮詢小組,我們瞭解到高應用價值的推動內容,所以我們在 11 月交通部的政府資料諮詢小組已經跟各個單位進行推廣跟宣傳,有同步徵詢民間相關建議,也配合數發部在公共政策參與平臺募集公眾的相關意見,並持續在官網上徵集交通運用相關的需求資料。
目前交通運輸主題的評估來源,像內政部、經濟部、縣市政府相關的資料,分為已開放資料,是屬於高度應用的項目,還有包含剛剛提到的 TDX、開放資料平臺及內政、經濟的相關資料,在未開放資料有兩個部分,包含具有社會運用需求、產業發展運用需求的資料項目,還有民眾建議的資料項目,像開放資料平臺的民眾建議、公眾徵詢的一些需求。
補充說明一下,現在充電樁的資料標準正在訂定中,觀光資料標準則在 100 年就有訂定了,但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滾動,我們希望可以提供更優質的觀光資料,所以目前正在進行更版當中。
請各位委員大家好,交通部報告,交通運輸主題的部分,推動的背景主要是配合整個政府資料開放推動,相關單位都已經長期在開放平臺提供運用的資料,進一步可以落實政策,也希望可以加速資料整合的應用,部這邊在 106 年起就逐步訂定了涵蓋公共運輸、路況,像停車等等相關領域的資料,希望透過標準化的資料,及我們運輸資料整合流通平臺 TDX 的單一窗口,可以提供更優化的 API 資料,並透過這樣的優化資料集提供高度應用資料服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