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會提供詳細建議說明。
另外因為現在本署推動廢棄物燃料化,正在參考國際規範訂定再生燃料SRF技術指引品質規範,建議有幾個項目,包括編號2廢木材、編號13蔗渣、編號18漿紙污泥等,這我事後會提供書面意見給貴部,希望可以提供一些廢棄物燃料化的用途,我們有一些建議,會後會提供給貴單位。
第二個是有關這次在附表一的煤灰的部分,有新增建築物預鑄構件的用途,建議可以參酌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或CNS標準,使用合適的名稱以比對適用之國家標準種類,以利本署新增相關許可申報的系統的代碼。這是第二個建議。
你們這次在第十六項食品加工物運作管理有加上如果產品的產量堆積到前六個月的銷售量的話可以停止收受,那我們是希望可以把這樣新增規定納在管理辦法條文裡面,可以一併適用所有附表的廢棄物。這是第一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