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到司法院這邊,包含像疾管局就系統如何運作,因為可能他們內部要派出這三個人,他們也需要瞭解哪方面專業的人來支援,也需要請教他們的意見。
今天聽起來共同的理解,對於網站的規劃設計。因為本院是有組成外網小組,有一些更細部的問題,像科長或者是我需要請教,到時不會再到政委這麼高的層級。
所以就不會做利害關係人訪談嗎?
像規劃設計標的標案,也就是依照你們最後整理出來的圖,文字化變成一個標?
我們是法院的訴訟輔導科或者是業務廳。
完全不一樣,一個是偵查階段、一個是審理階段。
我們現在的提案是,今年度先從7月進行招標,先做一個規劃設計標,明年度再做網站的建構,今年度的時程需要一些專業的諮詢、標案擬訂、最後進行招標,今天來是希望在專業上能夠諮詢一下各位的經驗及專業知識,也知道唐鳳政委帶領PDIS在創新數位服務有很多的經驗,不只有專業產品設計師、也有公部門專案管理經驗,也有熟悉規劃網頁改版的單位有配合,因此想要請教大家,我的簡報到此結束,謝謝。
加重前端的負擔,雨蒼有建議是不是在產品服務、視覺設計上,我們做成一個獨立的標案,也就是專心做好這一塊,在前端把線框稿、視覺稿先做出來,做一個規劃設計標,在明年度再進行網站的建構,這可能是參考一些相關人士建議後的方向,可能也需要就教於各位。
要達到這樣的創新服務其實涉及到滿多的專業,像包括會場內很多同仁的專業,像使用者經驗,要抓出相關的利害關係人的需求,還有使用者介面呈現的形式對他們如何比較友善,如何找到他們的資料,接著是資料結構的問題,方法上除了數據分析之外,也要進行利害關係人的訪談。階段上,這就是大家的專業。
像我們的書狀範例,像書狀範例的使用度,像流量統計也有相當的比例,我們現在有提供書狀類別、相關條文及使用說明,是一個word檔的形式,要找到相對應的書狀,接著是在線上直接填寫,這樣的書狀是不是可以列印出來到法院,然後直接寄出並達到效果,這可能是創新服務的方向。
我們的資料庫相當豐富,但是民眾可能會相對難以使用,像有遇到一個勞資糾紛,到了這個資料庫,也就是要先知道有這個資料庫,在這個資料庫找到相對應、符合他的地點、紛爭類型的解決機構,如果我們有辦法幫這樣的服務來跟常見的問答串聯,像有房屋糾紛、勞資糾紛該怎麼辦,從一個比較概括的問題到比較細的問題,都可以就相關的資源來結合,有名詞查詢需求、知道相關機構的需求等,如果可以串接,其實對於我們的實體法院,會減輕負擔。
像勞資糾紛、醫療糾紛。
像常見的問答集,其實常見問答集的資料庫非常豐富,是不是更友善、直覺來強化其搜尋?其實我們在法治教育上下了非常多的功夫,資訊處在法學資料的檢索非常用心,還有建立一個法律小辭典,遇到什麼樣的法律名詞,都有提供相對應的解釋,是不是可以做一個常見問答集串流,甚至串流到我們司法院建置的ADR平台,讓民眾不用上法院也可以解決紛爭?
其次,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抓到相關的傳票也會有一個紙本重要事項,但之前我們有受到的反映是,被害人說就是被害人,收到這個誰會看?這樣的東西出現在不恰當的時間,一收到傳票很嚇到,不知道該怎麼辦,塞了一個資訊給他,又不會看,有沒有辦法在更適當的時間、形式去提供這樣的資訊,可能是我們在網站上可以做創新的部分。
像我們現在訴訟須知是我們有把性侵害被害人在審判中可受保護的重要事項,我們也有列出來,盡可能用白話的方式給民眾知道,是這樣的呈現,我不確定使用率,但是依照流量統計應該是滿低的,是不是可以在適當時間,可以提供簡單清楚的資訊,像實體傳票的結合,像被害人就有一個QR code可以到可受保護的重要事項來瞭解。
像有些功能是各法院資訊的團隊,沒有辦法做到這一件事,我們有沒有辦法用司法院的網站做到這一件事,等於司法院不只是要做到司法院的政策推動,也包括使用各法院的同仁來協助他,像裁判費的計算,如果我們有同一的程式,各法院就可以來做此服務。
另外一個困難點是,我們底下有非常多的法院機關,其實法院機關都有各自訴訟輔導的功能,例如各法院也會建他的常見問答集,有無跟司法院串起來,大家不要再重複做白工。
網站既有的訴訟須知、問答集、書狀範例、裁判費計算,是否可以更白話、方便使用?我們已經有提供線上計算的使用方式,但是民眾常常不知道,來法院,要補正裁判費,像有些法官會在傳票或者是通知裡面弄一個網址,讓民眾可以知道可以參考到這邊就可以用這個服務,因為民眾其實並不知道有這樣的服務,但是其實有這個需求在,因此是不是有辦法找到,又或者是讓民眾進入司法院的網站就可以使用到這個服務。
我們也從總統府的網站來看,是不是有辦法在線上消化一些作業,來做線上與線下接合。
接著是Whisky有提出英國做數位服務的盤點,在刑事案件的過程中,有哪一些程序、利害關係人參與進來的角色是什麼,也就是鳥瞰式的綜覽。
如果缺乏替代役,可能要拉更多的書記官要做訴訟輔導,因為民眾有這樣的需求,因此有無辦法線上、線下接軌,可以減低此部份的人力負荷。
最困難的部分是,行政院或者是總統府的網頁,我們比較沒有辦法提供創新服務上的參考,有沒有辦法在司法院新的網站中提供數位司法線上體驗,可能需要盤點一下會使用法院或司法院服務的使用者需求,有沒有辦法將線上、線下服務接軌,例如收到傳票的時候,需要的一個資訊是什麼?是直接跑來法院的訴訟輔導科來說要做什麼,資料不夠回去再帶來,那再來訴訟輔導科,再來問下一步要怎麼做?如果線上、線下有辦法適時結合,一方面減輕法院的輔導,也可以彌補實體法服務不足的部分,像現在訴訟輔導大量用在替代役,替代役可能有律師的背景。
以總統府網頁改版為例,有強調政策聚焦、行動上網、線上申辦、社群分享及開放資料,也許有我們值得參考之處,像焦點議題的部分,本院是有十大司改的政策正在推動,有沒有辦法讓人民更精準傳達想要的理念,透過圖文、引言、新聞及影音串起來,讓民眾更瞭解司法改革的推動,社群串流的部分也是相當關注的部分,總統府的部分有分享按鈕、社群2.0、推薦閱讀等。
司法院同樣的,我們也是有一些重大政策在推動,不只是法案,包括一些政策,像近期很關注的性別平權等等,還有一些司改的法案,有沒有辦法參考例如像行政院一些大圖意向、框格聚焦、即時設計來做都是一個方向。
我們本身司法院可以參考的部會包含行政院、總統府,所以我們是以他們的網站中可能有一些不錯的概念,希望有可能在這樣的議題行銷中拉入,以行政院為例,很強調重要施政規劃理念及成果,「網站首頁如何呈現民眾關切的議題是最困難的地方」,這個是之前行政院改版時,是行政院資訊處的說明。
接著是議題行銷,要想辦法帶出一些我們近期重大議題或政策,可能例如像包括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的行程講話及政策宣示來帶出,以圖片、影音為主,讓網頁在新聞發布、政策溝通、法治教育等面向來發揮更重要的功能。
我們現在有訴訟輔導科,民眾來到法院,有沒有辦法在網站上強化訴訟輔導的功能,等於是民眾潛在的需求。
訴訟輔導是民眾進入法院有問題要回答,例如告人、遞狀怎麼進行,是程序上的;法律扶助主要針對像是低收入戶的扶助,也就是實質的協助。
這裡還有一個架構的提案,民眾進來可能有認識司法,再來是新聞及公告,像包括法拍屋的公告,強化新聞回應方面的呈現,還有服務及資料,可能有訴訟輔導、法律扶助、庭期裁判查詢等,這個是可能的架構,可能需要更瞭解一些不同民眾的需求,可能這一個部分需要使用者體驗或者是相關的專業來幫我們盤點一些利害關係人,瞭解他們可能的使用習慣、需求,然後重新規劃這樣的架構。
內容整合的部分,裡面有160個內部網頁,有一些內容有類似之處,如何依據民眾切身相關的服務、調整使用流程的經驗,讓民眾進入網站時可以找到需要找的東西,我們需要在內容移到新的網站的同時,可以進行一些瘦身、調整整併既有的內容。
這邊除了強化視覺呈現及使用的便利,頁面設計規模化的統一規格、易於更新,也需要在一次需要獲得確保,司改進度大量推行,其實常常會有任務編組的狀況,我們不斷需要生一些新的網頁,都在非常急迫的狀況下去需要產出一些新的網頁內容,常常是用加蓋的方式,這個部分有沒有在改版的過程中能夠獲得解決,才有辦法網頁達到的目標。
感謝同仁目前建置的行動資訊網,但現在是單純以目錄分類的方式來進行設計,如果是長期、大量的使用者,找到想要使用的功能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是一些比較輕度的使用者,或者來只是例如前面講到,可能是針對司法新聞、訴訟輔導、法治教育的部分有興趣的使用者,這邊可能沒有那麼容易找到需要的資料。
所以稍微擬了一下網頁改版的四大任務,第一個是改響應式的網頁、內容整合、議題行銷及創新服務,前兩個是改善使用者體驗的部分,後兩個是開發使用者的項目。
這一些使用者一定都要使用這個網站,是非常硬性的使用者,有一些是訴訟輔導(小項)的部分,我們針對這些服務使用者,是不是可以改善他們的體驗。另外,如何開發新的使用者,或許網站可以在訴訟輔導、司法新聞、法治教育、司法政策等面向扮演更積極的角色,這也是我們成立司法與社會對話推動小組的目標。
資訊處的同仁有整理去年度的流量分析,司法院主要的使用流量還是集中在一些法院使用者可能需要一些資料查詢的需求,如果看流量、開庭進度、裁判書、大法官及其他法院的一些裁判書、法拍屋,像開庭進度是像律師每一天都要開庭,所以可能每一天在等庭的時候就一直在查,所以流量是非常高的。
最新的檔案今天早上有再傳給大家,簡單報告一下我們司法院網頁改版的計畫,先感謝雨蒼,也有一些其他的友善司法同仁提供一些建議,我直接進行開始。
政委好,大家好,我是時瑋辰,我是司法院調辦事法官,現在是在司法院有一個「加強司法與社會對話推動小組」裡面工作,這一次改版的計畫是由我來做先期的大方面確認,之前有來拜會過政委,當時我也不在司法院,我是在台中地院,當時林雨蒼也不在這裡工作,這次兩個又剛好遇到了,但是職位都不同,滿巧的。
我們之前都有拜讀過這一些會議紀錄,也想說可以向政委請教。
你們各部會三十二個人是有一個什麼樣的機制?
我們在做這樣跟地方政府的聯繫,或者是跟司法院裡面民事廳、刑事廳各單位的聯繫上,這邊應該是要司法院成立一個幕僚小組,想辦法跟他們有接洽,並且跟他們建立管道做這樣的工作嗎?
像本身法院的組織,與不同的部會不太一樣。
這個部分要如何採用業務單位跟幕僚單位的合作模式,不知道政委這邊有沒有什麼建議?因為法院實際上個案還是在各法院,比如像訴訟輔導有一個全國性通用格式。
另外,可能跟疾管局的經營不太一樣,因為這個涉及業務單位的整合,可能幕僚單位跟業務單位接洽,因為實際回應還是需要業務單位來協助。
好,那另外上次在黑客松也有跟Peggy聊到。Peggy應該是弄衛福部這邊的吧?
等於他們自己看他們想要花多少錢,投注在社群網站的經營上?
行政院應該會管理各部會本身在使用這方面的預算?
像行政院這邊本身例如各部會在做社群網站經營當中,本身有一個評估的機制?
對,司法行政部門可以。
當然除了這一個個案的回答之外,司法院本身是有另外一個功能,也就是司法院有訴訟輔導,還有協助民眾法院程序的部分,這個部分應該是有辦法……
那自然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