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要先看農委會有關於法規的部分要怎麼修、修的範圍、規範的對象,看看是不是文化部要來修自己主管的法規,或者是繼續建議觀光局來修正他們的觀光發展條例。
我們工作上,其實農委會還有再評估,還沒有確定是主管哪一個法,但在工作會議當中是有討論到是要修自己主管的法規來推動。
配合。
另外,有關於場地的部分有一個小提醒,本區已有投保公共意外險,所以如果場地險,主辦單位是規劃公共意外險就不用,但是如果是活動險的話就要另外自行加保,核算下來大概是省將近47萬,以上建議,請參考。
很榮幸可以在台中文創園區來舉辦,會前也詢問過文化資產局即場地主管單位,他們有提到一個建議,經費的部分如果能夠讓文資局協辦,並朝公益(非營利性)方式進行的話,依場地使用收費標準之規定可以減免,至於委外經營部分可以再議價;有關於設備及電費的部分,也是可以不用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