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知道是不是我平常腦袋比較亂,我是希望像這樣的工作坊或研討會時,如果有一個角色就像哲學家,對於概念之間彼此細微分別,很清楚分析出來的人,每一次幫我們提出什麼東西的時候,能夠很細緻地把它分別出來的話,也許我們在討論一些事情的時候,就會比較快聚焦在要討論的事情上,謝謝。
謝謝委員。國旅在救觀光的部分是限定一年就好,為什麼要限定這一年?重點應該是在觀光局那邊,他們才是主角,我們才是配角,但是我們這一些配角,所以願意背負比較高的投資風險,因此才會希望有好的產品,也就會想要用國旅去幫助需要幫助的對象。
一年後就解決這樣的方式,也就是限定在觀光業,要救多久?
好比剛剛提到特約店要用什麼標準去設立,我想到的是願意背負比較大風險的,我們才設定為特約店。我不知道是要限制罰錢或者是加倍補助,但是總之我們要救觀光的話,背負比較高風險的、願意投資比較多的特約店,在今年這一次救觀光的過程中,如果能夠活下來,那麼相信就是體質會比較好一點的觀光旅遊業。如果就這樣子,不幸沒有辦法生存下來,我們也盡力了,不是嗎?
剛剛回應的方式是,不是為了省錢,而是為了要救觀光的話,我們要如何說服人家?也就是救觀光是有那個力道,而且以後不用再繼續救。
我知道同仁的想法是立意良好,但是已經習慣105舊制的方式,會覺得還是照舊就好了。
至於細部觀光產業的約定,哪一些要或者是哪一些不要,這個我沒有想法。
不過多一個彈性,我們用用戶的方式,去觀光旅遊業,也可以用帳戶的方式去加倍補助,也就是多了一個選項。
就是在105年的基礎上,其實這樣講就跟105年的產業一樣。
針對觀光產業的加倍補助,舊制的部分是針對觀光的加倍補助,繼續沿用。
針對剛剛同仁提到的部分,贊成跟反對我都隨意,我只是覺得不要設限制,像目前現有的基金是一定要有8,000元,然後在觀光旅遊的部分,就是用加倍的補助去就可以了。
我的想法是,其實如果要補助的部分,我並沒有細部的想法,只是純粹想說可以加倍補助。
還是要配合剛剛所提到的,某個產業別,因為我們要輔助某個產業別的時候,那個產業別就不要誰是特約店、誰不是特約店,其實也算是更細的第二個層次的思考。
我的想法是,與其限制8,000元的數額,倒不如設置一個基金,也就是刷多少放多少,如果要扶植哪一個產業的時候,就加倍補助。
之前我們在旅宿業,是刷8,000元,政府就核算1萬6,000元,同樣的意思。
對,有一個帳戶,而是看政府當年度想要扶植哪一個產業別去運用,為了鼓勵公務人員捐到那個帳戶,就用加倍補助的方式來產生誘因,也希望可以考慮一下。
有點類似,但是您剛剛聽到的是幫助觀光發展基金,但是我界定為只要政府想要補助的都可以,只是今年想要補助的是觀光旅遊業。
我們知道質優價美,是不是壓縮的員工跟司機,所以才會產生出質優價美的東西,比較具體化的意思是,因為我想到蝶戀花,也就是獲得比較多收入的話,因為也沒有損失很大,我們藉由這一個帳戶可以給他更多的獎勵,讓他願意花比較多,作比較好的旅遊規劃,等於是多贏。
雖然張景森老師說公務員不會不喜歡旅遊,但是真的有不喜歡旅遊的人,如我,像我不喜歡旅遊,如果我捐款出去的方式,好比可以幫助到想要旅遊的人,而他們可以購買到質優價美產品的話,他們就可以達到推動觀光產業的目標,也就是陸客不來的情況,可以安然渡過。
不想旅遊的人,可以直接用捐款到那個帳戶的方式,然後加倍補助就可以拿到自由應用的部分,這個就符合剛剛大哥所講的三、四方都贏:員工贏、資方贏、想去旅遊的贏及不想去旅遊的人也贏。
你好,剛剛這一位大哥想到的方式,我突然想到一個可能性可以提供給大家參考,有沒有辦法讓不想旅遊的人,好比設立一個帳戶,只要公務人員捐到那一個帳戶,錢就加倍,那筆錢作為用來想要去旅遊的人,他們可以購買到質優、價美的產品,如果還能夠幫助到員工及司機,也就是不只針對資方,還有包括勞方的話,對於想旅遊的人買到質優價美的方式,也可以幫助到員工及司機。
同仁除了看單位發下來的公文看以外,還有去觀光局網站上的文字,看了兩遍以後還是不懂。
其實我有室友2月的時候考走,但是在那之前要刷國旅,去問旅行社跟問服務單位的承辦人,他到底可不可以刷自由行,旅行社說可以,但是他也不太確定,最後要由服務單位審核。服務單位的承辦人說也不確定,對於那一個同仁來講,有權益的問題。
就像可以去刷國旅卡的產業別,都可以開放沒有錯,但是問題在於我們想要扶植那幾個產業,都可以加倍補助,我的意思是這樣,不要只限定在觀光旅遊。
針對這一點,我剛剛聯想到可能性,好比長照、電競之類的,都加倍補助,這樣更有重點,並不是只給你消費,而是政府想要扶植的就加倍補助,也就是政府真的有意思這樣做,並不是只讓公務員去刷自己想要的。
(提出便利貼)
我在想的是,能不能讓國旅卡變成不只是公務的問題,讓勞工也有國旅卡,能不能解決勞工跟公務員間不平的心理問題。
感覺像被污名化的部分,我個人覺得只要一半勞工處在領不到加班費的狀況下,我們認為不休假加班費的話,再怎麼改名字,好比叫做加班費強制消費卡,他們還是會很不開心,他們是屬於比我們更沒有領到正常加班費的人,所以弄了一個公告聲明,可能效果也沒有到我們要的樣子。
國旅卡的特約商店是先給願意投資買好一點的車、請雙司機,不要壓榨員工的旅行社。
最近電視上比較常看到的新聞是蝶戀花的事故,我在想我們去參加的觀光,把八千元的限制在觀光上,會不會幫助到像這一些蝶戀花的旅行社,也就是有沒有一個機制把他們拋開?不然其實只是讓他們活著更久而已。
大家好,我也是連署人之一,我也在公家機關上班,因為去年才剛能夠拿到1萬6,000元,今年就要限制8,000元在旅遊,心裡想要反映一些意見,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