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文化部文資局的立場來說明,我們不贊同法律用強勢介入民間傳統文化習慣及宗教信仰,誠如我剛剛所報告的,我們是在外部的觀察者,然後我們所看到的是整個完整變遷的過程,這個是相當重視的。
第三個是,客家社群裡面最具有代表性的義民信仰是凝聚北臺灣客家人的重要文化象徵,因此我們認為他的發生跟變遷都具有在地方上的特色,而且影響了人民的生活。
另外,以義民節為信仰的核心,結合最主要登錄的內容是奉飯、中元科儀、吃糖粥等等的習俗,所以神豬比賽的競豬,在我們當初考慮的裡面內,這並不是信仰核心的環節。
這樣的褒忠亭義民節祭典獲得登錄為重要民俗,就跟剛剛所說的那三個指標對應的,第一項褒忠亭義民節歷史悠久,是由新竹、桃園這邊三個縣市的20個鄉鎮市區組成15大莊來輪職,所以他影響的範圍非常地廣達。
第三個民俗藝能發生與變遷,其構成上具有地方特色,且影響人民生活。我想最後這一點跟今天要討論的議題是有關係的,因為他強調這個民俗不只是在發生的時候,值得我們的重視跟探究。另外它的變遷也在我們觀察的指標裡面。
第二個,人民歲時重要風俗、信仰、節慶等儀式,顯示藝能特色,也就是這裡所謂的「藝能」跟所謂審美的內容有關係,也就是帶來精神生活,能夠繼續向上提升。
評定的基準第一項是風俗習慣之歷史傳承與內容顯現人民生活文化典型特色,也就是我們在判斷是不是國家重要文化資產的時候,過去歷史傳承內容,是不是能夠反映我們各個族群的文化內容,這個是相當重要的基準。
大家好,文化部今天之所以被邀請到這個會議上,以及參與之前相關的籌備會議,主要是因為重要民俗褒忠亭義民節的祭典,這是國家21項重要民俗之一。這個案子在2009年由新竹縣府提報為地方的文化資產之後,在2015年通過為我們國家的重要民俗,當時這樣案件評定的基準,就是在簡報上看到的這三樣。
大家好,我是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民俗科的科長廖健雄,今天是以協辦機關代表的角色出席,謝謝。
我們也不建議在廟,大廟可以動員信眾來,這可能讓衝突變激化。
有邀三峽清水祖師廟。
在我們訪談三峽祖師廟時,爐主提到要養豬時可以先將他們意願告訴養豬戶,委託養豬戶養豬時就可以說不要灌食、不要虐待等行為,如果那狀況是成立,那子題一我的理解是可以成立,民眾可以主張人道飼養,只要把這個意願告訴受託養豬農家。
既然是文化儀式,那就是根源於一個傳統,一段時間、一群人,所以對很多民眾來說,鼓勵他運用不同文化儀式,可能在心裡就感受到衝突,「運用不同方式」進行酬神還願。
確實是這文化的現象。
不是登錄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