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剛剛講的「二不一要」,也就是不要跟野生動物接觸。
國家公園是國家公園,我們是國家森林遊樂區。
是森林遊樂區,並不是森林遊樂園。
我想今天這樣的討論是滿好的,因為我們接下來上半年又要面臨到一年一次檢討,我們每一年檢討一次,每次公告都是公告一年,為什麼每一次只公告一年?因為保留這樣的機會,一年檢討一次再重新探討有沒有新的發展,像疫情有沒有得到控制,又或者是我們是不是有其他管制的方法,又或者是可以適度做調整,我想今天這個機會就是讓我們能夠充分瞭解大家多元的聲音,並替我們未來的一年再來做出很好的參考,我想補充到這裡,謝謝。
接著,我非常贊同顏老師、兩位王老師所提的意見,其實有時候也牽涉到價值觀的判斷,你要說是動物跟人的平權,我想又是一種哲學邏輯問題,我想政府基於疾病的管理,對於對人的保護、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我想目前我們所做這樣公告的決定,也是不得不的作為。
我們經營管理的森林遊樂區,也就是要去好好的經營管理,讓民眾遊客安全安心的進來;至於遊樂區外面的,我們就沒有辦法全面性地管理與管制,因此,我們也只能針對政府所經管的遊樂區範圍去管制。
狂犬病致死率是百分之百,可以請主責單位回答,既然致死率這麼高,不能有一點閃失,因此我們容不得有一點風險。
我們知道只要有萬分之一的風險,我們都必須要阻絕它,我想應該是疾管署跟防檢局應該都非常同意。
剛剛提到風險還在,接著是疫情不但沒有控制,而且還在發散,因此我們是針對犬貓、哺乳類動物禁止進入,因為會感染狂犬病的風險。
102年以後,我們才針對狂犬病的問題,因為有這樣的風險,所以我們找了專家學者,也找了疾管署、防檢局及特生中心一起來討論,都是專業者來提供我們的意見,我們才做出這樣的決定。
我這邊再補充一下,事實上提案人所提出來的就是針對狗不能進到森林遊樂區或者是國家公園,但是就我們的公告來講,剛剛簡報裡面也講得很清楚,因為狂犬病,所以事出必有因,在過去,其實森林遊樂區也沒有特別全面針對寵物,尤其是狗,有禁止進入的公告。
大家好,我是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非常高興參加今天的會議,主要是十八個森林遊樂區跟我們今天這個議題有關,所以我才有機會參加這個會議,介紹到這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