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關「加護病房營養照護費」執行人員資格,提案人建議具地區醫院執業年資累計滿2年以上,且實際參與加護病房團隊照護至少3個月,經筆試通過並提出至少10筆加護病房病人臨床營養照護紀錄,經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邀請成立之工作小組審核通過。相關筆試、營養照護記錄及申請作業流程,請提案人補充說明。
1. 為避免供給誘發需求且避免浮濫申報,有關適應症範圍之合宜性,提請討論。
(五) 健保署說明:
2. 「病房營養照護費」:以107年健保申報資料庫統計,以申報住院案件且主次診斷碼符合所提3項適應症者估算,合計19,810人次,並以建議支付點數400點估算,增加財務支出約800萬點。
1. 「加護病房營養照護費」:以107年健保申報資料庫統計,以申報加護病房且主次診斷碼符合10項適應症之住院案件,同一次住院當中不同日進出ICU視為不同次估算,合計146,510人次,並以建議支付點數800點估算,增加財務支出約1.2億點。
(四) 財務評估:本案2項如建議納入健保給付,暫依提案建議支付點數及適應症估算,增加財務支出約1.3億點。
2. 國際支付情形:查日本平成30年度診療報酬點數:住院營養指導費,醫院支付點數為第1次260點(含衛教30分鐘以上),第2次後200點(含衛教20鐘以上),限每週1次。對象為醫師認有必要給予特別飲食(如心臟疾病及妊娠高血壓症候群等患者的減鹽飲食、12指腸潰瘍患者的潰瘍飲食、高度肥胖的治療飲食、克隆氏症及潰瘍性結腸炎等患者的低渣飲食、消化道術後飲食、癲癇飲食)等患者或為癌症患者、吞嚥飲食功能低下患者、營養不良患者。
* (2) 「病房營養照護費」:建議支付400點。
* (1) 「加護病房營養照護費」:建議支付800點。
1. 提案人建議支付點數:
(三) 參考價格:
* (13) 費用申報時必要之附件:個案臨床營養照護紀錄,內容需涵蓋:A. 營養評估。B. 營養診斷及處置。C. 營養評值、追蹤。
* (12) 人員資格要求:具地區醫院以上,執業年資累計滿2年。
* (11) 專科別限制:符合營養師法規之營養師。
* (10) 技術成熟度:已常規針對病房有需求之住院個案,施行營養照護。
* (9) 目前費用來源:醫院自行吸收。
* (8) 治療期間:每案病房入住期間。
* (7) 執行頻率:每案申請1次;依病況需求得數次進行營養照護介入追蹤。
* (6) 類別屬性:治療處置。
* (5) 建議適用類別:限地區醫院以上、住院使用。
* (4) 建議支付點數:400點。(評估營養需求,依其疾病及生理影響、咀嚼及吞嚥功能、消化及吸收狀況給予適切治療餐點,並對家屬及個案進行營養衛教,強化其識能及自我照護能力。
* (3)主要臨床功能及目的:降低營養不良所導致的衰弱易感染、疾病或傷口復原慢;增強體力及自我照護能力、提升生活營養品質、縮短住院天數、降低30天內再入院率。
* (2)建議適應症:A. 蛋白質-熱量營養不良症;B.營養缺乏;C. 吞嚥困難,共計3項。
* (1)診療項目概要說明:A. 病患營養評估、營養診斷與處置。B.依病況需求進行營養照護介入及評值追蹤。
2. 建議新增「病房營養照護費」:
* (13) 費用申報時必要之附件:個案臨床營養照護內容,內容需涵蓋:A. 營養評估。B. 營養診斷及處置。C. 營養評值、追蹤。
* (12) 人員資格要求:具地區醫院執業年資累計滿2年以上,且實際參與加護病房團隊照護至少3個月,經筆試通過並提出至少10筆加護病房病人臨床營養照護紀錄,經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邀請成立之工作小組審核通過。
* (10) 技術成熟度:目前已常規施行加護病房營養照護。
* (8) 治療期間:每案加護病房入住期間。
* (7) 執行頻率:每案申請1次;依病況需求進行營養照護介入後追蹤評值數次。
* (4)建議支付點數:800點。新入住個案必須評估營養需求並確認給食途徑與劑量,持續監測腸道耐受狀況及相關徵候,配合醫囑調配適當營養配方及給食方式,處理營養相關併發症,紀錄表單填寫與其他相關職類醫事人員討論,以達共同照護。
* (3)主要臨床功能及目的:加速脫離對靜脈營養的依賴、提供最適切的熱量、蛋白質、電解質與必需營養素、降低給食不足或過量所導致的併發症、縮短ICU住院天數、降低30天內再入院率。
* (2) 建議適應症: A. 蛋白質熱量營養不良症;B. 營養缺乏 ;C.消瘦性小兒惡性營養不良症;D. 其他體液、電解質及酸鹼平衡疾患;E. 開放性中央靜脈營養物質輸入;F. 急性呼吸衰竭;G. 急性腎衰竭;H. 功能性腹瀉;I. 起因於潛在病的糖尿病,伴有高血糖;J. 體表面積10至99%之燒傷,共10項適應症。
* (1) 診療項目概要說明:A. 病患營養評估、營養診斷與支持。B. 依病況需求進行營養照護介入及評值、追蹤數次 。
1. 建議新增「加護病房營養照護費」: 詳頁次311-319
依據提案人 108年5月27日電子郵件,主要訴求係建議健保新增「加護病房營養照護費」、「病房營養照護費」等 2 項診療項目,重點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