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不等人,因為這個世界變化的速度太快,這個是我今天聽下來,大家都反應出問題、也提到重點,我想還是執行面及政府的溝通面可能是需要比較大的努力,謝謝。
優照護在做所謂的長照,他們的服務員是必須要有執照,這個是他需要的責任,政府可以給他這樣的條件,這樣的平台就可以根據這個法規來執行應該做的項目,可能就會簡單、輕鬆一點,並不是每一個平台都可以掛一個共享經濟的帽子之後,不知道要參照哪一個類別,到底是傳統或者是新的經濟,到底是競爭或者是合作,我想這個事實上才是我們真正要探討的。
因此,我認為應該真正先定義出這樣的框架,先從底層確定出這個平台、服務是哪一種類別,然後賦予、給予這一個平台、服務者比如責任,也就是必須確保有沒有執照。
這個是必須回歸到容錯的問題,我們必須有一個框架,因為平台經濟有很多種平台,因此我們在講平台經濟其實泛統稱,因此更具體的是,我們把平台經濟規範,像剛剛提到精神科的服務,也就是人力的服務內容,又或者是一個專業服務內容,甚至我看到未來的發展是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是屬於FinTech或屬於商品,我認為這個是問題。
像我坐Uber的車若我被搶或怎麼樣,我就不敢坐車了,或者我坐飛機,摔了一次機,我就不坐飛機,其實不是。
所以,當我做平台媒合、平台服務、技術提供者,其實回歸本質,大家希望方便性、透明性,讓很多東西可以作得更好,甚至越來越快速,也就是速度,回過頭來才會發生很多案例。
但是旅遊在這兩、三年的時間變化非常快,因為來自於自由行的經濟、P2P,所以很多導遊自己帶團,有很多私底下作業的一些運作模式,這是市場上的灰色地帶,但也回應剛剛Lalamove所說的,有很多法規規範你做這一件事,你是執行服務者,要對服務的品質來作負責,但有很多新創有很多想法及idea,很多執行的單位是三、五個人,執行非常好、品質非常棒,其實可以帶動產業的轉型,但被法規限制,沒有辦法登記一個旅行社及旅行業,但是年輕人創業沒有辦法提供這一些幾百萬的資金。
但是在追求這一個重點之下,我們要看到平台的第二件事,透過技術,把很多資訊、流程簡便化之後,創造出媒合跟交易。只是「媒合」跟「交易」是什麼?有可能是共享自行車、洗衣機共享、空間共享及idea共享,因為Fungogo其實是一個旅遊的平台,當我跨入這個創業的兩年時間當中,旅遊在臺灣是傳統產業,而且是服務業,是極度IT能力化非常低的行業。
其實不外乎就是剛剛前輩或者是蔡律師所講的,我們回歸到的是責任的問題、一個是容錯性的問題,也就是安全、稅收、合法及競爭,這是我們最終想要追求的重點。
我們在講「共享經濟」,也就是已經創造一個經濟能量的時候,才給它一個名詞,未來還會有AI、大數據的經濟,還有更多各式各樣的經濟。因為已經發生了,所以有很多的案例,我們想要試著用法規、法令或是制度去作規範。
大家回歸到共享經濟本質來講,想請大家釐清一件事,這個是不可逆的發展,平台基本上牽扯到兩件事:第一,從技術的角度來講,其實是在提升效能、改善流程,讓資訊透明,其實是有很多的便利性,跟可能創造出的價值。
各位先進好,大家在不同的領域有不同市場及商業模式討論,我本身比較偏向技術平台。
大家好,我是Fungogo平台的創辦人,Fungogo主要是針對旅遊市場,提供個人自由行及企業的解決方法,因為是平台經濟,所以我特別關注在共享市場及共享商務模式,所以今天特別跟各位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