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建議國教署在考核或者是稽查方面,可以再考慮改善,能不能另外想辦法進行,最好是保密的情況下作突擊式的檢查,否則根本就會讓學校有反應的空間跟時機來配合國教署跟相關的規定來演戲而已。
像先前教育部明訂國高中生第8節課後輔導課是不可以上正課,不可以強迫學生參加,但是實際上是悖於現況,就是實際情況是背於國教署跟教育部的規定,在這個部分,老師們都會說某一天、某個地方、某縣市政府的教育局處或者是國教署的長官要來督察、檢核,這個部分就會先作準備,然後要學生陪他們一起演一套戲,這個時候就會非常懷疑這些老師是不是演藝科系出身畢業的。
所以,在陳情的部分,很多學校都已經有他們自己一套SOP,就是遇到怎麼樣的陳情,應該要用什麼樣的說辭來搪塞國教署,請問國教署在這個部分有沒有需要改善的地方跟空間?像前面有同學提到,在針對學校如果不遵守國教署訂定相關的法規時,他的稽查方式是怎麼樣的?
至於,我認為目前最需要改善的問題是,學生的申訴或者是學校法規層面到底有沒有落實,是國教署以及所有學校必須要思考的問題,因為依照先前申訴的經驗,或者是依照先前陳情的經驗,許多的學校針對於學生的陳情,他們是一個公版的模板,套用進去,然後把一些官方的說辭都回報給國教署,再由國教署陳報給陳情人來作結案的回復。
首先,前面幾位同學跟家長都講得非常好,早自習的存在是不是有這個必要,我覺得這個是可以考慮的。至於,延後上課是要延後到幾點?可能這個部分也可以再多加思考、蒐集更多的意見來作綜合評估。
各位朋友大家好,各位關心這個議題的朋友大家好,首先,我是國立東華大學的曾同學,因為我現在不是高中生,但是我很高興高中的同學們為了自己的權益,願意到這個公聽會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我自己也曾經經歷過高中的階段,所以想針對一些經驗來有一些意見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