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現階段來說,會比較期望的是,可能可以先以廢除早自習為開端,未來可以針對學習時數的長度來討論,我覺得其實會比現在如果直接硬是改到9點30分的效益會好一些,大概我的發言到這邊,謝謝大家。
改到9點30分之後,我相信也會有一個問題,可能有一些國中或者是國小會有需要家長接送的問題,如果普遍的上班族的時間落在8點30分至9點間,如果落到9點30分的時候,是不是會影響這一些需要家長接送時的上學權益?所以這個部分可以請本署的相關長官替我回答。
如果現在延到9點30分,整體學習時數沒有更改的,但是就會牽扯到課綱的問題,在現在沒有辦法立即修改課綱的情況之下,這樣改成9點30分,如果學校在課後還要再完成課業及個人作為時,他的時間是不變的,只是把現在的這個情況往後遞延了一個半小時,所以其實更重要的應該是在於對於學生在整體的學習時數上,是不是需要到這麼多?這就是未來課綱可以作的參考。
各位在線的長官及觀眾大家好,我來自臺北市成功高中的吳同學,因為我們現在如果把時間延到9點30分之後,相關的規定也會列入剛剛本署在寫的注意事項當中,可是在之前的花蓮縣曾經有一個判例,學生是引用內部的法規條文,可是法院的認定是因為這個沒有強制的效力存在,如果今天改的話,會以什麼樣的方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