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方法的部分,政府可以在網路上置入網頁,請網紅幫忙宣導,或是請媒體增加企業社會責任或是拍攝社工的故事,或是拍一些高品質的電視,像《我們與惡的距離》,類似像這一種,大家追,追完後會有觀念的轉化,接著是強化電視的廣告。以上是我們這一組的報告。
最後提到強化SEO,讓一般人能看到,這個是專有名詞。這個困難與障礙是,可能政府的預算現在比較少,還有一個是個資法的問題。
剛剛有提到搖晃娃娃的器材,其實可以讓新手的父母模擬在抱這個娃娃的力道,怎麼樣的程度會傷害到孩子。
婦產科醫生的部分,因為會直接接觸到產婦,因此可以針對婦產科醫生及醫院的護理師可以加強宣導。也可以強制置入一些電子遊戲,可能買點數或是電子遊戲玩到一個程度的時候,去完成親職教育的課程。
另外,還有結合社政跟衛政的資源來加強兒童人權的宣導。
另外,辦理家長團體志工的協助,還有是建立網路廣告專業,透過政府高公權力的部門來建立網路廣告的普及性。
還有,在使用網路搜尋關鍵字的時候,會強制跳出一些政府的宣導品。
第二題,如何強化親職教育的議題上,現在的問題是,我們親職教育的不普及,可能在網路的使用上是比較少的,政府的宣導不足,家長也不願意接受親職教育,可能親職教育很難被真正需要的族群接觸到。解決的方法是我們在做結婚登記或者是生產時要做一個強制性的衛教,或是結婚登記前就要做親職教育。
克服方法的部分,其實衛福部這邊有訂高風險孕產婦的關懷計畫,現在好像有在幾個縣市執行,另外還有結合其他各類的資源。這個是第一題的部分。
另外,也有人提到兒少法現在法條的一些寫法,好像會限縮其他單位網絡單位的責任,會覺得好像都是社工的事。
因此剛剛第一題困難的部分,其實就有提到官方的機關人力是不足的,可能像有一些比較偏鄉,衛生所的公衛人力、社工人力很難執行到一些解決辦法的部分。
建議針對無效通報的處理方式,我們會建議希望通報人可以多納入通報的資訊,讓通報的資料是更明確的,可以減少無效通報的案件數,也希望未來在健保的系統裡面加註一些藥酒癮,或者一些高風險的因子,讓這個人就醫的時候可以及早被辨別。加強橫向的學校聯繫或者是透過提供給一般家長有親職教育的正確認知。
其實也可以提供醫院端的支持,像門禁或是緊急呼叫鈴之類的配套措施來增加醫療院所的通報醫院,透過宣導去增加敏感度,還有衛福部有辦理社區防暴的宣導活動及責任人員的教育訓練。
另外,也有提到證人保護法的部分,還有通報人保密、被害人及家屬訴訟參與和保護,在公衛護士家訪的部分也可以解決到通報的問題,也就是透過公衛護士來發現。
另外,可以善用網路的通報及追蹤的機制,爆料公社這一塊其實是有提出來,但是其實並不是那麼建議,可能會有一些無效通報或者是真實性的問題。
還有,夥伴提到可以建立官方一個固定的幼兒全身健康檢查,在這個檢查的同時,可以進行訪問、資料的更新,這個是強制性的,有一點像教招。
這一些一般性的親職教育,很難讓我們的高風險家庭接觸到。所以解決的部分,其實剛剛有提到,可以在筆錄後面去加註是否願意出庭,還有比較快速便捷的通報方法是打113或者是110,其實很快速的方法,可以免去在系統上通報的繁瑣。
現在的親職教育並不是那麼普及,除了兒虐之外,也要關心到承認暴力的狀況,因為一個會打太太的先生,有可能未來也會打自己的孩子,甚至讓自己的孩子學習到暴力,這個部分也有提到政府的宣導不足,家長其實是不願意接受這個親職教育的。
另外一個衍生的問題,其實大家都在宣導通報的同時,導致一個議題無效通報非常多,也就是這個通報的資訊太少了,也就是可能是無效的通報,加上強化親職教育的部分。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是,現在一線社工這邊會接觸到非常多的毒寶寶,有非常多的毒品人口是在社區流竄的,因此導致有戒斷症狀的毒寶寶非常地多。
再加上可能其他專業人員也會有這個考量,這個診所的醫生導致通報之後,導致診所的生意不好,或者是家長來診所這邊報復之類的。還有的一些問題點是,大家還是有個人自掃門前雪的觀念。
第一個問題是「如何強化兒虐通報的保護機制,以及增加通報的意願及早發現0至6歲兒童遭到不適當對待」的部分,現在的問題包括了檢舉人可能害怕被報復,或者是額外有一些出庭或者是個資洩漏的風險。
「約制跟調查」,不要把調查的功能都在社工身上,如果是犯罪事件的話……
因為法規上,現在沒有比較明確的……
補充一點,社工跟警政聯訪已經有了,其實警察單位是非常願意配合的,但是沒有角色,他們就是站在後面,我比較期望的是在兒虐事件的調查裡面,警方是有角色的,聯訪現在是ok。
實務現場的確有一些無奈,其實衛福部也有給社工一些協助跟幫忙,但是最難鬆動的是民眾跟家長,其實一線社工有講的是,真的很希望警政、司法可以在整個訪視過程中的陪伴……就像我們所說我們去訪視的時候,就配一個婦幼隊或者是家防官一起去好了,以後社工跟警政聯訪是兒少保護調查案件的SOP,不好意思,我這麼快就把這個想法提出來。
這個家長是摩托車店的老闆,我們社工真的到宅,進到摩托車店,就修摩托車,還會特別把在修的摩托車一直發動,我們的社工就會說某某先生怎麼樣,不然就是說一些小故事,不要有一些僵化的法條或者是他愛聽的,但是這個家庭很特別,他就是看摩托車店的老闆,只要一進到摩托車店就是不對話,還是請同仁說還是去。
但是兒少保護親職教育的法條是落在第102條裡面,也就是行政處分,因此我們就看到如此重視兒虐的事情,但是卻把所謂兒虐的施虐教育或者是家庭處遇計畫,也就是這個規格感覺上很像沒有家暴法或者是性侵害防治法的規定,其實民眾不怕社工,他不來還要怎麼樣?如果你不來,不然我到宅好了,所以是處罰社工,你要罰他錢嗎?他不來,我在系統上,其實就變成我要想很多元、到宅服務。
再加上有懲戒權,我覺得實務工作上的模糊地帶很多,像重傷害的顱內出血的不用講,像親職教育的強制性,現在性侵害加害人的處遇計畫是法院直接請衛生局執行,家庭暴力被害人在家暴法的處遇計畫也是寫在保護令裡面讓衛生局去執行。
如果打的是軀幹或者是頭部,可以說是傷害,但是的確是打手跟屁股,五下、十下、十五下可以嗎?你說不能打,那麼三下可以嗎?三十下可以嗎?我們的底限是孩子是獨立的個體,你不能傷害他,我覺得有很多定義性的問題,在實務現場上會有一點模糊、灰色地帶。
但是體罰跟管教,這個界限有時很難,像我們看到孩子的照片,像大片瘀青,爸爸就是少幾分打幾下,或者是偷東西打幾下,或者是在學校被寫聯絡簿而打幾下,有一個合理化的管教原因,我們看到的是手瘀青,他說這個並不是虐待,哪是虐待?是在管小孩,拿法條給他看,說哪裡不能打小孩?教師法有零體罰,但是我們的家長並沒有零體罰。
有時我會覺得在做兒少保護調查訪視時,會很希望婦幼隊,我是司法社工,我今天就是你給我婦幼隊的警察制服,會不會有一個權威性,或者是讓家長知道這個是犯罪行為?所以政府是用這麼高的規格來對待兒童的犯罪行為。
所以要對這樣的人來做親職教育,不見得是弱勢家庭,甚至施虐者並不會這麼覺得,你說我是施虐者?跟民眾的差距是非常地大。
像我們也很希望從教育端來培養下一代的優質服務,這並不是你的孩子,你是獨立的個體,你有一個監護權、法定代理人的角色,這個觀念很難翻轉,有時跟家長談,從小被打到大,但是現在在哪裡,現在是教授、醫生,老實說很感謝我爸,也就是這個觀念的固著性,這個是非常難鬆動的一塊,老實說名片拿出來都是要叫總經理、董事長。
謝謝理事長幫我們發聲。我們接到通報的時候,民眾會覺得不配合,社工是誰、憑什麼來家裡、憑什麼到學校去,還要把我的孩子照相,為何會有權力來做這一件事?民眾質疑這樣的事,我們在執行兒少保護工作的時候,其實是非常不配合,家長覺得這個是我的孩子。
大家好,我來自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我是兒保社工的督導喬羽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