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修法、立法的過程中有需要解釋的時候,我們也會把大家溝通所產生的一些共識或意見,也會在那個場合表述,讓各位知道今天大家的努力及建議,我們會適當表示。
我代表衛福部講一下,其實這個是提案人於11月16日成案,我們必須在兩個月之內必須要有具體的回應,也就是在這個月16日要具體回應,今天的過程及成果會在具體回應當中。
謝謝各位好朋友,大家都很激烈討論,我想一些問題都更清楚釐清。
有一些數據是因隱私的問題,像黃安的部分,因此不能特別挑出來及調查,大家都瞭解這個對資料上有一些極限,不過我們會具體回應時將此報告清楚。
像不要停復保,停保、復保都算,也算是一種做法,因此剛剛有提到我們要具體回應,可能包括對我們的數據作一個檢討之外,大家要提一個好的說服力,因為我們的目的是要有證據、數據,因此我們也謝謝這樣的建議。
王醫師提到的這一點,事實上是有數據可以算,我們就是要來說服大家擔心財務的問題,所以你也可以提出一個方式。
大家早,我是衛福部社會保險司,我在司裡面的匿稱是司長,因為社會保險司有國民年金及健康保險,健康保險的保險人是健保署,衛福部其實是保險的主管機關,即社會保險司這個主要的幕僚單位,以上。
只要有一個人反對就不會?
這個是企業「駐」,所以是企業可不可以幫他認定。
這個會有關係,是因為停保還要再復保三個月,還是有健保費。其實我剛剛說把它弄到停保,並不是不管這一些問題,其實大家還是會關心,只是一直把它拉回來,還是有這一個問題會被討論。
不過因為既然是社會保險而是強制的,健康保險其實是互助的概念。我舉一個例子,像陸生納保的事情,他在臺灣,目前沒有辦法納保,像八仙有這一種狀況,其實也是臺灣的民眾去募款,或者是去學校幫助他,所以其實健保的概念也是社會互助,還有公共衛生的概念,因為他生病了,而沒有去治療,可能變成是傳染的源頭,我也利用這一個機會來跟大家說明一下。
同樣的,如果健保辦得不好的時候,強制保險強制你參加一個不好的保險,你也不願意,這裡面其實有很多這樣的情況。
因為我們設定這樣的條件,這個沒有關係。我這邊也利用機會來講,其實健保跟每一個人都有關係,所以我也稍微講一下,其實社會保險是強制的,因此基本上是有權利義務的對等關係,就像剛剛雨蒼提到的,在海外的時候,因為他們要停保,所以還可以核退,這個就是概念。
就是有那個熱情(笑)。
做功德(笑)。
你要說他有什麼樣態、有什麼故事,我覺得就可以。
如果要正式給他行文,其實還要留意很久或者怎麼樣,所以應該是在你這一個群組蒐集到什麼故事。
像我聽到有一個什麼樣的例子,其實我聽起來並沒有那麼正式說要經過長官同意,而是你們聽到的故事,我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誤?
剛剛這樣聽,persona可能大家還是不太知道到底要達到的目的,聽起來的意思是,剛剛雨蒼有說明過,有幾個比較確定的,像外交部或者是遠洋漁船,其他有一些希望是透過這一些個案,像你認為有哪一些人,他認為這個對他有影響,那一些人的故事,應該是這樣子。
有跟沒有,中間多一個選擇,就是讓他們多瞭解一點。
這個「大家」是指誰?
衛福部OK,我覺得看起來還滿能夠給他們更聚焦、更瞭解議題。
對,自然會帶到。
現在很多人其實或許真的不是因為停保這一件事,甚至不懂停保這一件事,比如聽到黃安這一件事就想成與停保有關,不過這樣就可以讓我們去釐清。健保是很特別的,在政策上其實是有85%以上很高的滿意度,可是醫護、醫療人員是三成而已,大部分的人是不滿意的,這個是很有趣的議題,但是不宜用很大的範圍去討論,可能會失焦,建議先用停保這一件事去討論,可以引導出公平、不公平的討論,我們的想法是這樣。
我來說一下好了,健保是一個很大的議題,所以我們才會認為停保這一件事是可以比較聚焦,因為停保就可以把他們所關切的、財務是否公平,都可以透過停保這一件事發散出來,因為停保有一些設計是妥協的結果,因此還滿適合來討論,幫助大家聚焦。
我是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
他沒有國籍、戶籍。
這個部份是我們當初學他們的。
戶籍馬上遷進來就可以投票嗎?
我們有健康司,也就是民眾要對健康有所瞭解,就很像我們要用陪審團一樣,大家是要討論這個問題,很像在做一個導讀,這個是更深進去的導讀,也就是沒有要回答他的問題,也就是進來討論的人,我們才可以把事情討論,才能變成有意義的討論。
就你們在做這一件事,有沒有認為辦這個可以達到最好的效果是什麼?有沒有出現過?
所以如果這樣講的話,最理想的狀態,過去有沒有達到?按照你剛剛講大家不報導,到底是好事或者是不好的事。
理論上要講impact,應該是說幫他們辦了一場公民會議,有這樣的概念,對不對?因為顯然並不是只有政策面,立法院委員的角色也是很重要的。
媒體開始注意是在什麼階段?
但是我是在問過去的部分?
都會有新聞記者來關注,所以就會有人發酵這一些東西,而政府部門就在參與這個,所以參採跟不參採是必然的,但是我的意思是曝光度在網路的影響度,民意代表跟媒體都會注意這一件事,其實這樣就夠了。
現在是黨團協商了。
被誰參採?
要讓他們存一個希望,也就是有一個共識可能會產生,去影響民意代表。
假設還有共識,就會出現在媒體,會到什麼程度,因為我們是政府部門在參與,但是這個在這一個案子比較特別,也就是已經到黨團協商。
是不是可以寫「遷出戶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