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第一次青顧團會議是在大禮堂,會讓他們依照自己想要的組別分桌入坐,他們可以自己選哪一個組,然後每個組裡面約有4至5個青年顧問;也會安排相關政委及教育部部長在各桌,再由院長逐桌跟他們互動。這個是暖身,暖身之後才會有一個共識營,等於青年顧問團的運作方式是由青年顧問自己形塑出來的,並不是由上而下的。
還會有下一次會嗎?
今天的會議紀錄,請問是由政委辦公室製作?
早期是體委會。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提到了運動產業的類別,進一步去看各運動產業類別的內容與範圍,裡面有「運動表演業」、「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包括剛剛討論的運動表演、圍棋等都有包含在內,而這些業別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前體委會。未來電競是否比照圍棋入法,是否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準用「國民體育法」第14條,未來都有許多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