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要補充的?
克服的方法是,如果有違規的話,加強抽檢跟加重罰責,這個也是屬於法規執行的層面。負責的單位是科技部、農委會。
第六項是有關於混獲利用問題,還有禁止鯊魚繩使用問題,解決的辦法是輔導漁民通報,請漁具業者協助宣導,繼續進行降低混獲方式的研究,也就是等於研究漁法的改善。可能的風險與障礙,也還是漁民的意願問題。
解決的辦法是輔導業者要清楚標示,可能障礙是散裝的貨品,標示容易遺失或者混淆,我認為餐廳業者有一些,也沒有辦法百分之百知道,比方我們吃的一些魚丸裡面有沒有什麼瀕危的鯊魚或什麼之類的。你去餐廳點一碗魚翅湯,你並不知道那個翅是瀕危鯊魚的翅或是一般鯊魚的翅。而克服的方式是產銷履歷,但只能針對單一原料。負責的單位是衛福部。
第五個問題是,我們希望在消費者能夠有知的權利,也就是要知道不要吃到已經瀕危的鯊魚,所以消費端希望能夠標示清楚,能夠讓民眾有選擇的權利。
克服的方法我覺得是補助金轉型編列,但是我覺得輔導可能是最需要的方法,而可以解決漁民的問題。負責的單位是交通部觀光局、農委會及各縣市地方政府。
還有一個障礙是,漁撈的時候,如果要轉到其他的物種,對於轉介其他物種會不會傷害到其他物種,這個需要謹慎評估。
可能遇到的障礙是漁民沒有意願,可能覺得捕了一輩子的魚,所以不想。
解決的辦法是,看有沒有辦法輔導漁民轉捕其他的漁類,由政府輔導漁民轉型觀光產業,這邊也有提到,可以參考小琉球的案例,所以最近有滿成功的案例。
第四個問題是有關於捕撈鯊魚跟觀光方面,相比較的話,會覺得你的金額、效益當然不能比。
另外也有寫到鯊魚列入禁捕物種前,需要經過科學研究與資源評估,負責的單位是農委會。
克服的方式是產業輔導或者是轉型,我們認為這可能比較需要討論。當然,處罰是以若有犯法的部分必須要處罰,其餘層面是協調方式。
解決的辦法是,我們希望能夠比照最高的標準,等於所有各洋區都統一,也放寬標準,並增列保育物種,對於那幾個特定的鯊魚,而科學統計數據透明化,可能的風險與障礙是漁民反對。
第三個問題點是,有一些資訊沒有整合,也就是鯊魚物種禁捕,也就是公告在各個洋區,其實現在是不一樣的,並沒有統合的。
克服的方法是有效溝通,我覺得國內法規一些解釋方面說明並透明化,我覺得這個對宣導面也有很好的幫助。負責的單位是農委會、教育部及衛福部。
可能的風險跟障礙是思想觀念扭轉需要一點時間,也就是保育需要曠日費時去做,宣導也需要經費。
保育方面的解決辦法是要宣導海洋保育正確的觀念、正確的營養觀念,也就是魚翅是不是跟其他的魚有一樣的營養價值,並沒有突出不可取代的需求。
第二項的部分是有關於保育層面的宣導,保育方面是魚翅到底只是因為昂貴,所以大家覺得很高貴,但事實上它的營養價值是不是那麼高?
困難的部分可能是立法院不通過預算,障礙、難處是稽查方面也需要大量的人力,也需要專業能力培養,爭取特別預算,參考國外合法獵捕的一些管制方法,負責單位是寫海巡署、農委會及經濟部。
對。
我的訴求是希望禁止,剛剛提到如果魚丸當中有混到的話,應該是有標明,但是去火鍋店吃,也不知道有沒有混到,我們不清楚。
如果到餐廳跟火鍋店吃,也不會告訴我說是不是有混到鯊魚,我只是以一個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我還是希望能夠從消費端掌控,因為法令訂了一大堆,結果到了最後的底端在消費時,到了餐廳,並不會告訴你魚翅是沒有疑慮的,我們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一年一百萬公斤進口,有一些是不是已經禁捕的鯊魚,我只是以消費者的心情想到不要吃到鯊魚肉。
以消費端的立場來看,剛才食藥署的同仁有提到,其實依法規來講,在所有的丸子上有標示,有混到鯊魚肉的話,可是我都沒有看到,而且也不知道吃的丸子裡面有沒有鯊魚肉。
大家好,我是吳文珞,我只是非相關行業的一般上班族,我想我可以代表普羅大眾的心聲,真的不希望看到魚翅在餐廳販賣,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