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如果有的話,我們是樂觀其成。但是現在不可能了。
當初南方四島要成立,要派警力的時候也沒有增加警力,全部都用臺江國家公園的警力去支援。
我不知道前面幾年修法已經修掉了,也就是成立一個國家公園也就是可以成立99年,像臺江國家公園成立,我們另外增加大概35名警力,後來壽山國家公園還沒有成立,但是籌備處是用臺江的警力去支援。
我們有看的,比如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的組織條例裡面,太有相關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的維護事項,都有相關的法律規範。
國家公園計畫書裡面:陸域、島嶼、周邊近海的資源保護事項,將由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進行互管業務,海洋資源保護和漁業資源維護事項,依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合作關係,由海巡署人員與澎湖南方四島海域執行此任務,另有漁業安檢所負責漁港安檢及島嶼按季巡查,因此未節省人力與善用島嶼有限設施與土地資源,同時避免任務重疊,管理處與相關單位的業務上,要彼此分工合作與協助,這個是國家公園計畫書當初協議的訂定。
保七總隊報告一下,有關於國家公園由我們負責的這部分,我們是依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書裡面,保七總隊只是負責島嶼及周邊海域的自然生態保護,其他漁民的部分,應該算是東沙的案例,還是由海巡共同執法,不是由國家公園警察來執法,然後由海巡來協助,應該是共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