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一組有沒有要補充的?
我們有希望政策會議的形式要公開透明,不要太制式化。
可以克服的是,PDIS是不是可以出一個授權表,然後充分讓機關首長在選擇PO的時候,可以瞭解選擇PO是要授權哪一些權責給他,這樣PO才會有一定的被授權,才可以參加會議的決策。又或者是直接指定副首長擔任PO,或者是副首長下的人員去協助。
還有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是各機關PO在產生的過程中,基本上沒有一定的標準,雖然在要點上有要求希望機關的PO是有充分可以得到機關的授權,但是很多時候其實機關PO的層級是不夠的,我們會希望PO職務的層級是部本部的層級或者是國會聯絡組或者是新聞聯絡組比較專業的知道,解決的部分是由PDIS發函或者是修改要點。
我們會害怕的是首長可能不懂什麼是協作會議,經驗也可能會不夠,我們覺得可以有一個首長共識營,加強讓首長瞭解到什麼是協作會議。
再來,還有一個可能面臨到的問題是,當「提點子」成案,業務單位自己會很反彈,覺得他們其實並沒有需求,並不想要提出來,我們覺得在每一月月會召開的時候,都會問說是不是要召開協作會議,我們認為要把決定權讓給機關的首長去決定,也就是決策層級應該要達到院長主持的院會,他們去召集各個機關、首長去討論,到底這個議題要不要要開協作,首長決定下來之後,PO在推的時候,基本上反彈就不會這麼大。
協作會議希望可以避免的是,也就是哪一些不能納入協作會議的議題,也就是有利益衝突的不要納入,但是沒有共識;第二個是有涉及司法糾紛,都不建議納入協作會議的議題;第三個是對外界觀感不佳的。
我們的克服辦法是,讓國發會在提案的時候,可以透過管考去看整個政策中長程計畫來提案,並不是國發會自己主動亂提案,並不是沒有事先溝通就提案,而是可以透過一個管考制度可以跟業務單位先溝通。
可能遇到的問題是,可能不是首長想要討論的,層面可能不夠廣,國發會不理解機構遇到的困難,因此提出來,這個會造成機關運作上的困難。
我們的解決方法是,協作會議的議題題目是由國發會提出來,也就是比照健保卡案,也就是由國發會自己主動提出來,或者是由科技部的科技計畫有一些意見,也可以主動提出來,議題是可以從基層來的。
我們遇到的問題是,可能正當性或者是連署人多少,掌握民意是否有困難。
再來是PO對於政策的瞭解程度要夠,或者是以協作會議的形式來取代公聽會,公告期程要夠長。
如何慎選議民眾議題?可能會遇到業務單位的反彈。解決的辦法是,我們對於協作會議的定義是在於政策說明,可以增加一些產值來跟民眾溝通,只是作為政策說明的軌道,這樣子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也就是PO本身不同的政策或者是政策已經完成了,你才來開協作會議,然後造成來不及修改等等的風險。
我們這一組的題目是如何慎選協作議題,我們會遇到很多議題,可能是協作議題需要有正當性、廣度要夠、連署人要多、掌握力是否有困難,我們一條條來看。
大家好,我是客委會的PO吳峻銘,我擔任PO也大概有一年多了,不過還是很菜,請大家多多指教,謝謝。
大家好,我是客委會的PO,我叫吳峻銘,去年9月剛調到客委會,當天就直接被說:「你隔壁去參加PO會議。」其實我還是很陌生,請大家多多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