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們會審慎。
我們簡單舉例。
是希望我們舉例的方式?會限縮法官的裁量權嗎?
這個部分很難幫司法院回應,因為這個部分檢察官是一個這樣的角色,起訴之後,重大矚目案件,檢察官一定會求刑,公訴檢察官也會蒞庭求刑,法官要不判,其實是個案上的權限,能不能回應社會的期待,我們很難回應這一題。
有關於簡報的部分,我們會後會針對法務部的部分說明。因為有連署提案,希望能夠將殺害16歲以下卑親屬的人施以無期徒刑,就PPT的部分,我們承辦的同仁,可能會提一些方向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