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編碼、元件編碼跟空間資訊。
有關於利用BIM於建築物生命週期的部分,ISO目前已經公布了一系列的標準出來,ISO19650-1、-2,國內的部分也會試著推廣給民間知道。
參考國外的經驗,我們要訂定的標準是協同作業指南的部分會繼續推,還有元件的標準及空間秘密的標準,因為我們之前就算有參考一些國外的文獻翻譯給國內參考,有人反映是沒有制度或不一定全部符合需求,我們會持續改進。
這一段的運用比較偏向商務的運用,這個東西是只要我們的標準建好之後,建設公司應該可以自己發展特色。
比較直接應用的範圍,第一個想到的是為了賣房子,樣品屋是不是一定要建模型?是不是直接VR進去看?
一般的民眾如果直接套上VR的鏡頭,可以用點到點的方式在虛擬建築內移動,來瞭解建築物的內部狀況怎麼樣,他們希望未來可以跟消費者多做一些溝通。
有關於剛剛提到的AR、VR的部分,目前廠商其實有在做,像之前我們到台中去參加展覽,有一間公司是叫「衛武資訊」,是建國工程在建造高雄衛武營藝術中心時,因為建築物外形有很多曲線,當初為了讓施工順利,因此在工程當中導入 BIM,學習到很多經驗,也知道對於BIM的特殊需求,希望能夠為業界提供服務,直接把團隊拉出來,然後成立一個「衛武資訊」。這間公司透過室內BIM的模型跟材質的部分,甚至燈光的部分有建立模型。
但是因為每一套系統可能都有不同的空間編碼邏輯或者是習慣,以後在資料整理上會有困難。我們未來希望可以跟BIM整合,發展還沒有結合之前,他們是用2D圖來做,我們希望如果未來BIM對於這整個作業流程可以建立好,他們可以提早到設計階段,可以跟設計階段的建築師一起工作,他們在設置這一些設施的時候,可以把空間的名稱、命名的邏輯一起來做,這一個東西可以在設計階段做好的時候,在後端的每一個系統整合時就比較容易整合,這個是我們想要往後推的部分。
像這一些智慧設備在還沒有BIM結合之前,在建築物空間的部分,都還是拿舊的2D圖來,他們可以用自己的邏輯來定義每一個空間的編號或者是位置,然後把這一些編號放到系統裡面去,讓系統知道每一個設備是放在建築的哪一個地方。
例如現在建築物內部在做IoT的設備,因為每一個房間都會設偵測的儀器,收集像空氣品質或者是其他溫度、濕度,還有一些是智慧型的引導避難系統,他們會在主要的通道或者是主要的門口,如果今天火災真的發生了,他們希望可以引導你,像今天是往左走或者是右走。
關於IOT的部分,我們的研究中希望未來能夠做到這一個部分,但是目前在結合上,其實因為剛剛有提到,我們連最基層、最基本的概念是,BIM在整個生命作業的流程當中都還在建置當中,如果我們自己建模的流程沒有建好,IoT進來會有困難。
經理及協調員的部分是偏向整合的部分,也就是4D模擬、BIM的估算或者是工進模擬排程的部分,以後有更多的AR、VR的應用部分。有關於建模員的部分,則是建模技術操作的部分,以後是用新技術如3D列印的部分來輔助建模。研究成果希望讓大家知道不同BIM的人才、工作內容及所須的能力有哪一些,謝謝。
在這個案子當中,我們有把每一個人能力的課程訂出來,上面的部分是基礎內容的部分,我們希望不管是哪一個階段、種類的人員都要有BIM的概念,如果對臺灣以後有BIM指南的時候,或者相關的契約條文,這個基本的內容要讓大家都瞭解。在有這樣的基礎之下之後,再依照不同的工作類型,分別進行不同的訓練。像BIM經理是需要瞭解業主需求到哪裡,然後判斷模型的需求程度。
另外,最後建模員的部分,則是在於具備如何建置BIM模型有一些基本的知識。
我們簡單介紹一下研究成果,把BIM各類人員的主要工作分成這三個類型,第一個是BIM的經理。目的在於如何把業者的需求透過執行計劃、如何透過訂目標用途及分配到各個專業包商的工作裡面去,能夠把業主的需求落實到專案執行的過程中。協調員的部分,基本上是針對不同的專業建築師、技師或者是其他的專業技師所做的模型,在設計及施工階段如何整合。
我們也有參考國內BIM實務的專家意見,把專業人力的種類或者是工作內容的部分,把整個資格需求訂出來,再進行問卷調查,了解業界覺得應該比較符合國內的需求,所以重要的成果之一,剛剛有提到國內人員認證的方法可以提供給大家參考。第二,是有關人力的專業能力區分和課程規劃要如何去訓練。
研究的過程是參考美國、英國、新加坡的部分,因為延續之前有參考新加坡經驗的研究成果,所以我們先參考新加坡的部分來作一些建議。
研究的第一個目的是了解國外的認證制度如何做的;第二,如果國內要做的話,可以參考的能力區分種類及哪一些能力需求;第三,BIM人力要如何培訓。
因為BIM是新的技術,以前建築產業比較少碰到資訊的部分,對於新技術、人力能力的部分,業主如果要找BIM的廠商,也不知道BIM廠商的人員專業能力到哪裡;第二,具有BIM專業能力,也不知道如何展示自己具備哪方面的能力,因此我們才會做這樣的案子。
因為內容滿多,我們簡單介紹一下,第一個背景是當初,因為建研所在100年左右就開始研究推廣BIM技術,因此我們參考一些國外的經驗,把它整理出來,看看國內以後不管是民間或者是公家部門要做的時候,可以有一些參考。
- [ ] 接下來由我來說明一下106年本所國內BIM培訓方案研究的簡介。
大家好,我是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劉青峰副研究員,我代表內政部出席說明一些BIM的研究成果,謝謝。
前面引到釋字第539號的雙重課稅,其實大法官整段在闡明這個地方,如果大法官解釋的東西,太過於專業,以至於大家看不懂,基本上好像也沒有辦法,因為我們看這個文字也沒有辦法再更白話,因為本來就不一樣的東西,大法官講說不一樣的東西就是不一樣的待遇,這樣很白話,要釐清的部分是在哪一個部分,需要再釐清稅跟規費的不同、比較及分析之類的?
討論這個是強制分類制度,而且以後一定會這樣做,所以才會有衝突,如果目前討論一定會強制做這一件事的時候,衝突的說明應該是拿到比較後面去。
對。
研究案當中是把每個人的資格提出來,但是並沒有訴諸法條讓研究單位。
至於分級內容的部分,可能要再找一下,我補充報告一下分級內容的項目是什麼?因為這裡面的細目還滿多的,因為把想要分出來的人力部分也做出來,也是想說做出來之後可以給各單位參考。
也沒有一個效力是以後一定要這樣子分,並沒有這樣子的效力在,因此從這樣的角度出發,所以當初是參考了相當多國家的分級方式,把分級的建議方案做出來。
這個案子我們委託老師來做研究報告,其實研究報告目的是想要能夠提供給國內不一定是政府機關,民間單位認為按照這樣的方式,他們可以去做訓練,也可以參照這樣的方式來分級,所謂的定案也不是所謂的定案。
這個依照交通大學的內容,應該沒有問題,研究的內容確實是這樣子,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