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主計要求特別一點,如果是分攤款,用分攤表跟收據來核銷的話,要特別在公函上註明「原始憑證無法分割」。
另外,有關於開幕表演,如果有的話,有相關客家元素的表演團體,或者是在布置上呈現一些客家元素,我想都可以考慮,細節的部分可以跟社企流再作討論。
我們比較沒有社企相關的業者,但看看可以扣合這個主題的,就儘量想辦法找到跟客家有關的業者。
另外,我們希望分攤的項目,包含類似回饋的項目,我們能夠想到的是開幕活動跟實際擺攤的部分,因為有一些業者是可以符合這一次活動的主軸。
政委、各位先進,客委會之前協調分攤50萬,如果經濟部願意上一個大簽,由院的方式來分攤,可以減少大家的麻煩,可以不用處理細節及結餘款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