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還有招標文件的製作,可以完成標的順序是很難完成,這個是標不出去,因為金額實在是太小了。
投影機12萬也要標、電話總機35萬、電話系統40萬都要標,他是幼稚園的主任,他在短短一學期就要六、七項,每一項都要標那麼多次,就可以知道他鐵定快掛了。
幼稚園主任告訴我說六個年級要戶外教學,就標了六次,幼兒園的點心就標了三次,你可以想像嗎?幼兒園的點心也要上標。
10萬到100萬以下都要招標?
像我們在比較大的公部門,是10萬至100萬以內,可能是訪價三家,但學校一下子就降到10萬以下,在其他的學校不當作公部門,是降到10萬招標。
出現在中小型的學校,數量很大,你要做招標的文件,第一個先浪費招標文件,第二個是人家不願意來標,就一直流標,可能去商請別人來。
還有一個是填先期的表報。
它有兩個問題,一個是限制買的類別,這個是小問題,最大的問題是變成做這一件事的時候,我增加了業務的量,我必須要先填報那一些規格、先期審查的文件。
我募得一個款,我本來要為學校增加設備,結果我必須去符合一個跟我學校其實可能是教育局的資訊人員,會把一定要買什麼規格的電腦、印表機。
第二,有關於行政工作的部分,還有另外一個,細節呈現的是需要先填報資訊設備,像我現在去募款50萬,結果我要買筆電跟印表機,縣市政府就會要求你,你自己的錢去募款,要先把表格先送給縣市政府去審規格等等,所以我認為黃色的,特別是在資訊設備,應該要解除先期審查,黃色的部分是指資訊設備有先期審查,我建議綠色(便利貼)要先解除先期審查,募的人對校務負責的人就足夠。
現在的現況是10萬以上,這個是第一件事。
各位好,我認為在「行政工作」的「公文未必和教學相關」,雖然兩件事跟行政工作密切相關,10萬以上就要招標,事實上去做一個教學的活動,一次就招六次標了,如果提到10萬、20萬都可以,10萬可以圖什麼利呢?需要招標的標準太低,我建議綠色的部分把標準拉高。
各位好,我是全國教師工會政策部主任劉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