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可以說希望有這樣的工作分組,看有沒有興趣,沒有興趣就算了。
跟政委報告,我們並沒有賦予工作小組提案權,所以只是在協助委員的提案,我覺得這個是很重要的觀念,這個工作小組是沒有提案權的。
搞不好不同的工作小組有不同的運作。
就是讓它細膩化。至於到底裡面的運作,我覺得如果這樣的話,不如先寫到這裡就好了。
對,是「規劃及討論」,這樣他的任務是明確的,因為只是會議……
跟政委報告,我修正一下,也就是要「下設工作小組」,我修正一個版本,「大會得視需要下設工作小組」,主持人就不要提了,負責準備會議提案的討論及推動,所以他的工作就很明確,只是為了準備會議的提案而討論、推動,所以壓力就不會這麼大,後面一樣是「工作小組召開會議的時候,得邀請相關機關或學者專家民意團體或青年代表列席」,至於裡面內部要怎麼運作,也許再另外用一個建議式的來做就好了。
只是在修正跟修整,可以更精細。
跟政委報告,其他本來就「得視需要」,這四個字本來就很重要的,這個是不是拿來專門處理議題,是不是這樣比較好一點?
我瞭解,我想行政上不太容易想像怎麼運作。
像你剛剛講的運作起來很複雜,我們對這個事情運作程序的想像是不同的。
我跟你的想像不太一樣,你提到具體型的提案,那個不好處理,我的想像是很大的方向而已,都還是發散的,透過兩個月才收斂到準備會議,然後才接近長相的提案東西,這個是不太一樣的。
像那時做青年國是會議的議題,是會有好幾個階段,像部會提,也有青年海選題目,最後再濃縮成幾個,所以變成是前面還有工作,並不是不能做,而是要先做前面的這一件事,這樣比較好,不然恐怕行政上沒有辦法運作。
剛剛的想法很好,但是行政院的成本非常高,因為你是沒有終止的。以前決定議題,像發動任何聲音最麻煩的事情,如果目前是決定走議題任務別的話,這樣就變成先決要做這件事,不可能是誰到誰開車。
準備會議。
應該是剛剛在設想的,也就是讓前置,像有部會的報告,針對青諮委員有興趣的來回答。
由他們自己來問,第二次再問,這樣應該可以收斂。
請青諮委員看有沒有要先瞭解什麼,然後最後才進入,最後再讓他們經過前面的凝聚方式,讓他們去選擇,但是這樣也可以達到。
就是多前面一個階段,不是讓各部會提案,而是可以跟青諮委員報告,也就是現在很想瞭解。
我覺得這個做法有點類似,我們舉例比較熟悉,像審議民主當中,不管是哪一種會有專家先進行報告、知道背景,或者是部會做什麼事,原本是希望部長聚焦,但是一般來講,如果是審議的做法,其實透過專家簡報來做,就是透過專家簡報或者是專家的詢問,也許反而是在工作小組的運作裡面,就增加這兩個,應該可以開始聚焦了,一個是部會先簡報,就是給部會報告的機會,然後接受青諮委員的,但是青諮委員事先問,不要直接提案上來,而是把前面的工作做了一點。
建立議題跟提案不太一樣,比較好的做法是讓那個部會提出是哪一些議題,是建議或者是遇到什麼困難或者是要瞭解的,到這裡就好了,並不是變成如果提案可能要什麼。
是不是把委員的意見拿給署裡?
請問一下,所以法制程序是正在草案公告嗎?
不好意思,我補充一下同仁講的,我直接講課綱約10年才修一次,最近一次是109年才實施,列車才剛出站,下一次列車大概是8年以後。每次啟動的時候要經過國教院跟大規模的討論,所以到時要記得進入課綱討論的時候,這議題要提出。但是真的很抱歉,列車才剛離站,下次進站真的是八年以後了,情形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