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銜人跟我們做這個電子連署申請的時候,其實我們會有個人批次保護的簽署動作,來請他作個資的保存跟負責的部分,也就是會有簽署的紙本動作。
我們。
有關於第一個問題的部分,在我們的查對辦法裡面有提到,如果是紙本跟電子同時連署的話,是以電子為優先,這個部分會落在我們作核對的部分,會就紙本跟電子來比對,會以電子為優先。
我們依法是要由領銜人來提供無論是紙本或者是數位的資料,紙本跟數位是併行的,有可能紙本、數位會同時交付,所以基本上所有的資料是統一會由領銜人,也就是紙本跟數位交付,因此不會從線上接取所有的資料,以上說明。
有關於私鑰遺失的話,應該會跟內政部那邊再重新申請相關的憑證,我們這邊會再就相關公私鑰來作後續的辦理情形,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