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包括愛奇藝,愛奇藝是說願意落地,但是主管機關不讓它註冊。
您剛剛有提到的是數位經濟,比較有爭議的是愛奇藝跟Uber,這個都是目前面臨數位經濟上的一些挑戰,不知道唐鳳您在這當中如何去作溝通?
第一點是因為前面有幾次要討論這一個法條,我們也找了相關的業者,而業者說如果有明確法律規範時,他們願意納入進來註冊,等於也保障他們自己。類似像剛剛政委講的,例如只是一個App,但是願意台灣目前的情況,像愛奇藝他們願意進來。
至於,Talent empowerment部分,如果是二維影音的話,確實愛奇藝或者Netflix其實已經快要收斂到體驗很難比這個好的程度,但是其實網際網路因為頻寬遠比二維影音要多,我們現在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