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應該這樣講,體育署有一點弔詭,因為它是人民團體組織,所以基本上是可以不理你的,可是為什麼現在體育署又在弄這個章程?表示體育署還是有相當的控管能力,假設不理我,我之後可以有預算、有監督或什麼東西,其實是可以制衡的,體育署過去一直有制衡的能力,只是一直沒有用這一個能力,所以其實對於協會有道德勸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