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票選出的題目,要去做適當轉化,這個問題涵攝不夠。我理解的法學教育問題會連結到,在於民眾對法治認知是不足的,這應該都是可以一起談的,會讓問題更清楚。以陪審為例,讓一個連事實跟意見都無法分辨的人,讓他去決斷人的生死,是很可怕的。我們的教育太早分科,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間的人才相互不了解,我們養成了專業的社群,但是除此之外他其實什麼都不懂,我現在也反對設置法律系,我自己也不是法律出身,是在念過別的科目後才讀法律的,台灣的教育基本上沒有強調思辨這一塊,實際的例子,我們作文考題大部分考抒情文與記敘文,不論是法國哲學大會考,或美國從小進行作文課、寫作課訓練,發展出系列教材,都會去要求區辨事實跟意見,他們從小就開始教,就在教導要提出自己的論述,提出自己的立場與觀點,是在講邏輯思辯,台灣沒有做這件事,我們把這個問題改變一下,應該要涵攝到法學教育,法律人跟社會對話困難,有時候不單純是法律人的錯,我們要談要跟人民對話,這是我看到這議題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