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提到罰則,你們有提到比例原則,但是不是太重了?尤其是行政規範,我看到在座的各位沒有人會反對禁航區或者是航空區域不重罰,但是你說忘了登記或什麼,一罰就被罰很高的錢,這可能想要鼓吹這個活動的團體就會有意見,這是我從旁的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