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當中第99條之16,最後在行政院版有把緊急救難放進去,政府機關要做的緊急救助,也就是跟法人的單位不一樣,所以把政府機關會執行災害防救、矯正業務等,像法務部監所那一塊,你事先有一個程序,也就是事先報在前面,也就是今年一整年可能會有哪一些任務,民航局會跟他說要注意一至四,只要這樣的話,你就不受到前面的限制。這在法律上,我們在行政院有做這一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