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體系與外界溝通的介面在速度上和透明度上,必須要跟上現在資訊時代的訊息快速流通的速度,快速的公開證據,立刻平息外面的錯誤訊息。很多制度失去信任的原因,是與跟不上主流訊息速度有關。另一點是民主化的問題,現在似乎把很多問題的解決方式訴諸民主化,以為民主化能夠解決很多問題,像是遴選委員強調民主正當性等,但是憲政體制下之所以要捍衛司法的獨立性,正是在避免民主之惡,也就是過度的民粹會壓迫到過去幾百年來慢慢累積到現在所保護的基本價值。我自己本身是相信民主價值與民主深化,我也相信任何專業或制度,必須要更涉入當代的民主社會,但不是用更聽民意或是用投票去解決問題。民主深化的意義是指司法與民眾兩邊要一起學習成長,牽涉到兩者溝通的介面當中,是否能夠讓民間更多人,能聽得懂看得懂司法所做的事情,一起成長,而現在的方式往往是訴諸於投票等,在憲政主義上是某種程度的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