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一些想法,也就是是不是要登記,美國的判決是針對模型機,現有的登記制度上,我們想說未來的立法上可以仿效美國對於一個常設無人機的規範,因為我們法規制定完了之後,很多技術其實很有可能同時跑得比法規制定更快,因此我們害怕萬一這個規定出來的時候,我們動輒修法,因此可以在法規命令的層次保持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