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呼應一下蔡教授提出的見解,其實我們輔導作驗證的時候,會前我就聽到很多人說隱私風險評鑑怎麼來的是有很多問題,我必須坦白說我們使用的這個標準本身並不會明訂某些參數該是多少,再以資料隱私的角度來講的話,每一個資料集都有不同的特性或每一個領域的獨特性,所以當我們看到這個標準跟這個隱私風險評鑑,其實我們也很困難,就像蔡教授所講的沒有先例,所以我們取得的方法是對安全性的重視是個人健康資訊的資料是最受重視,所以我們去搜集一些相關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