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指導性跟裁罰能力,我覺得目前這兩個會比較可行。就是類似行政院的環保署,或者類似法務部的廉政署,像這個是二級、那個是三級,當然邏輯上還有一些可能,比方說我也可以變成行政院的消保處,也就是變在行政院裡面,但我們還是覺得這樣子會比較好,因為行政院在臺灣,我們的定位像消保處還不執行,只負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