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加拿大也很有趣,加拿大是總督任命,但國會要同意,臺灣目前好像沒有這樣的相對應層級……其實還是有,對國會負責,這個是沒有,但經過任命,像檢察總長、大法官等等,大對國會負責這一件事,臺灣好像目前沒有這樣子的事,也就是直接對國會,應不是對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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