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議題整理組於本週二召開一小型會議,就各單位所提出之議題做初步研究,因時間緊迫,由審、檢、辯、學四個單位做某些程度的分工,但有部分之議題,尤其訴訟法部分較繁雜,提出之内容特別豐富,偏勞黃朝義教授負擔大部分辛苦的工作,非常感謝。委員會原決定有關議題的背景及方案部分應作利弊分析,但因討論較為困難,今天所提出之議題分析有部分已被省略掉,如委員會決定某部分的議題須要再做分析,議題整理組會遵照決議重新分析。有一點特別提出報告,即某些議題所提出之資料特別多,原提案單位希望能充分表達意見說服各委員支持其主張,結果卻使議題顯得相當龐大,提到大會討論時是否會顯得太多?請各位委員指正。